招标】新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农业农村局成立财务核算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XJXZ-0407)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农业农村局成立财务核 算中心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05万元,招标人 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内容: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村集 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等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股份经济合作社 的经济业务核算及监督,
2.向相关单位按要求采集报送财务数据,提供财务公开数据,如实 反映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状况,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3.建立健全各股份经济合作社资 产、资源、经济合同台账
4.依据《支持乡村振兴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等政策及时了解掌握 乡村振兴税费优惠政策
5.采取不定期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对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报账员 进行报账业务培训,并实时进行指导。
6.配合做好相关部门的检查和审计等财务相关工作。
7.按核算单位及时整理财务档案,装订成册,统一归档保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农业农村局成立财务核算中心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农业农村局成立财务核算中心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报名截止日(或递交响应文件之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 员名单》。
(五)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 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六)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 购。
(七)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或代理记账公司所属地代理记账备案登记。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13日10时00分到2023年03月20日19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4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4日11时00分
七、其他
采购内容: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村集体经济 组织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等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经济 业务核算及监督,
2.向相关单位按要求采集报送财务数据,提供财务公开数据,如实反映村 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状况,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3.建立健全各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资 源、经济合同台账
4.依据《支持乡村振兴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等政策及时了解掌握乡村振 兴税费优惠政策。
5.采取不定期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对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报账员进行报 账业务培训,并实时进行指导。
6.配合做好相关部门的检查和审计等财务相关工作。
7.按核 算单位及时整理财务档案,装订成册,统一归档保管。
服务范围:乌鲁木齐市米东区81个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
采购有效期:五年。
中标人数量:1家。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五年合计405万元(不含税)。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
报名材料: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信用中国查询截图、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 可证或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或代理记账公司所属地代理记账备案登记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5116973305
邮 箱:libuo12@126.com
招标】新疆中国农业银行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农业农村局成立财务核算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