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数据来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院、检察院,五年工作报告。
北京市
北京市高院2018年至2022年五年工作报告
审结贪污、贿赂案件971人
天津市
天津市检察院2018年至2022年五年工作报告
起诉职务犯罪1248人
上海市
上海市高院院2018年至2022年五年工作报告
审结职务犯罪690件881人
重庆市
重庆市高院2022年五年工作报告
注意:2022年审结职务犯罪案件225件163人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高院2018年至2022年五年工作报告
审理职务犯罪4458件6240人
吉林省
吉林省高院2018年至2022年五年工作报告
贪污贿赂犯罪审结1940件2439人
辽宁省
辽宁省高院2018年至2022年五年工作报告
审结一审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3791件
内蒙古
内蒙古高院2018年至2022年五年工作报告
一审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2755件4220人
新疆
新疆检察院2018年至2022年五年工作报告
办理监委移送起诉案件2033件
西藏
西藏检察院2018年至2022年五年工作报告
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170件,决定逮捕99人,审查起诉525人,已提起公诉308人。
青海
青海高院2018年至2022年五年工作报告
一审审结职务犯罪案件381件,判处438人
甘肃
甘肃高院2018年至2022年五年工作报告
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568件
宁夏
宁夏高院2018年至2022年五年工作报告
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010件
河南
河南高院2018年至2022年五年工作报告
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4206件5079人
河北
河北高院2018年至2022年五年工作报告
依法审结职务犯罪案件3099件4876人
山东
山东高院2018年至2022年五年工作报告
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4286件5359人
山西
山西检察院2018年至2022年五年工作报告
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3849人,起诉3664人
陕西省
陕西省检察院2018年至2022年五年工作报告
受理监委移送案件1951件,提前介入590件,已起诉1894人;起诉受贿犯罪628人、行贿犯罪152人。
云南省
云南省高院2018年至2022年五年工作报告
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4124件4454人
贵州省
贵州省高院2018年至2022年五年工作报告
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258件2652人
四川省
四川省高院2018年至2022年五年工作报告
审理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4417件5629人
海南省
海南省高院2018年至2022年五年工作报告
审结职务犯罪1213件1700人
广西
广西高院2018年至2022年五年工作报告
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2829件3411人
广东省
广东省高院2018年至2022年五年工作报告
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5930件8178人
湖南省
湖南省检察院2018年至2022年五年工作报告
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2970人,已审结2819人、起诉2657人。协同监委推进行贿受贿一起查,与省监委联合发布一批行贿犯罪典型案例,起诉受贿犯罪1306人、行贿犯罪646人。
湖北省
湖北省高院2018年至2022年五年工作报告
审结贪污贿赂案件4189件
检察院:依法起诉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3877人
江西省
江西省检察院2018年至2022年五年工作报告
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2214人,决定逮捕763人,起诉1773人
福建省
福建省高院2018年至2022年五年工作报告
一审审结贪污贿赂等案件1579件1997人
安徽省
安徽省高院2018年至2022年五年工作报告
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3320件4209人
浙江省
浙江省高院2018年至2022年五年工作报告
审结贪污、贿赂、渎职职务犯罪案件2782件3370人
江苏省
浙江省高院2018年至2022年五年工作报告
一审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4615件5800人
综上:根据2018年到2022年,这五年中,职务犯罪公开的相关数据(不科学不严谨的前十统计数据排名,仅供参考)
1:广东省,8178人。
2:黑龙江省,6240人。
3:江苏省,5800人。
4:四川省,5629人。
5:山东省,5359人。
6:河南省,5079人。
7:河北省,4876人。
8:云南省,4554人。
9:内蒙古,4220人。
10:安徽省,420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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