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又到了吃螺蛳的时节了,但螺蛳也要取之有道。3月24日,记者获悉,前不久,在南通如皋,有七个人为了捞螺蛳,采用禁用的渔具把河里翻了个底朝天,严重破坏了生态,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事发当天,丁某、许某等四人驾驶着装有拖曳泵吸耙刺的水泥船,在如皋市司马港与如海河水域交界处捕捞螺蛳。南通如皋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中心第三责任区中队副中队长陈鹏介绍:“如皋市农业农村局在巡逻时发现丁某、许某等人使用禁用的渔具,现场查获960千克的渔获物,后来移交我局处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丁某等人使用的拖曳泵吸耙刺俗称“吸螺机”,通过水泵将所经水域的生物连泥带砂全部吸起,严重破坏了底栖生物资源和底栖生态环境。陈鹏介绍:“这种作业方式会将河底所有的生物都吸上来,吸上来之后他们筛选只要螺蛳,其他的生物,泥和水草他们都会扔掉,会对河底的生态进行破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经过调查,丁某等人曾多次采用吸螺机,非法捕捞螺蛳。陈鹏介绍:“丁某等人从2023年1月开始,使用禁用的工具在如海河水域,非法捕捞螺蛳共计8次,捕捞螺蛳至少一万斤,获利至少六千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丁某等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目前已经有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零距离》记者/胡艳 南通台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