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潘金莲是古往今来最为臭名昭著的荡妇形象,以至于这个名字已经成为水性杨花的代词,对女性来说是个莫大的羞辱。
《水浒传》对潘金莲的刻画实在是入木三分,不守妇道与人偷情不说,被武大郎撞破奸情之后不但不悔改,还与西门庆密谋暗害丈夫,实在是罪无可恕。当书中描写武松为兄报仇,在王兄灵前怒杀潘金莲、狮子楼上处决西门庆时,肯定有无数读者为之拍案叫好。
对于潘金莲被杀,施耐庵是这么描述的:那妇人见头势不好,却待要叫,被武松脑揪倒来,两只脚踏住他两只胳膊,扯开胸脯衣裳。说时迟,那时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
《水浒传》原文记载
其中就有这么一个细节:“扯开胸脯衣裳”。单独把这句话拿出来,似乎别有一番旖旎,但武松对于潘金莲却显然不会有此等心思,他的情绪早已被仇恨充满,可以说这个动作十分关键,既是为了报仇,也是为自己留了一条后路。
其实早在武松刚到阳谷县与哥哥重逢时,潘金莲就对这个雄武的汉子动了春心,书中说她“私心便欲成欢会,暗把邪言钓武松”。极力邀请武松从县衙搬到家中来住,此后多次言语挑逗武松,直到最后按捺不住欲心,以一杯残酒暗示武松,却被武松一手打翻,怒斥其不知羞耻。
由此可见,当时武松尚且对潘金莲横眉冷对,在杀她时又怎么会有别的心思。这个动作的缘由在书中其实已有两处揭晓。
首先就是武松杀了潘金莲之后的做法:双手斡开胸脯,取出心肝五脏,供养在灵前。原来在古代对于一些刻骨铭心的仇恨,有很多都会选择用仇人的心肝来祭奠亲友,以慰其在天之灵,在水浒传中的描写就不止这一次。
比如告发宋江题反诗的黄文炳被抓后,李逵就用刀剖开他的胸,取出心肝给各位首领做了“醒酒汤”。
而除了《水浒传》外还有不少文学作品也有此类描述,在《薛丁山征西》一书中,薛刚兄弟为父亲薛丁山报仇后,就挖出了仇人张君佐兄弟的心肝在父亲坟前祭奠。
就连以慈悲为怀、发宏愿普度众生的唐僧也曾用仇人的心肝祭奠父亲。当年陈光蕊带着怀孕的妻子前往江州赴任,却被刘洪所害。
殷温娇忍辱负重生下江流儿并送走。这才有了后来的母子重逢,为父报仇。将刘洪抓住后,丞相与殷温娇、唐僧三人压着他来到江边,“望空祭奠,活剜取刘洪心肝”。
由此可见,武松要取潘金莲的心肝祭奠被害死的亡兄实在不足为奇,而既然要剖胸取心,自然要撕开衣服,不可能隔着衣服动刀,因此在即将动手时先扯开潘金莲的胸前衣服就是顺理成章了。
二、
而除了这个最直接的原因外,结合武松前后所作所为,以及后来县令的判决,笔者也认为这一动作留下了另一个伏笔,那就是将杀人勉强解释为斗殴。
武松是一个英雄好汉,但并不是一味鲁莽,当他得知兄长死因有疑点,特别是从仵作那里得到证物和证言后,第一反应并不是自己动手报仇,而是告发到县令,请求法律的介入和支持。
不过县令收了西门庆的大量贿赂,虽然对武松十分喜爱,但也不想强行为其出头,以证据不足敷衍了武松,没有立案,武松这才觉得自己复仇。
但武松仍然没有直接杀人,虽然以他的武力,杀西门庆、潘金莲易如反掌,但他还是做了大量前期工作。首先就是在左邻右舍的现场证明下,拷问潘金莲和王婆,拿到了他们谋害武大郎的公诉,并让她们都画了押,还要求作证的左邻右舍都属了名。
在获得了一套无懈可击的证据之后,武松这才动手杀了潘金莲,随后又赶到狮子桥轻而易举地杀了西门庆。而杀人之后,武松也并没有逃跑,而是带着一大帮见证人前往县衙自首。
这一套操作下来,先证明了事出有因,放在现代就属于“激情犯罪”,在量刑时也要酌情考虑,又属于自首行为,也可以最减一等。可见武松并不是不顾一切地去报仇,当然如果真到了那一步,为了兄长的血仇,武松当然也豁得出去。
因此,县令最后给出的判词是“与嫂斗殴,一时杀死”“扭打至狮子桥边,以致斗杀身死”,硬生生地将两次当众杀人的恶劣行为改成了殴打致死。这其中与西门庆确实有互殴过程,但关于潘金莲就全得益于那个扯开胸脯衣裳的动作被归于斗殴造成。
武松因此仅被判为刺配流放,这才有了后来梁山好汉中的行者武松,成为水浒传中最具个人魅力的主角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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