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先生和苗女士是天造地设郎才女貌的一对,两人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在朋友眼里,陶先生是苗女士的未婚夫,两人相处得很好。

在交往期间,两人基本没有矛盾。 然而,陶先生却冒充房东成功骗取了苗女士70万元。

年轻人,结婚了总要有房子住。 在这种传统观念的驱使下,苗女士和陶先生依然恩爱有加,也开始寻找自己的婚房。

经过多方寻找和看房,两人终于看中了一间不错的房子。

这套房子离苗女士的公司很近,苗女士上下班都很方便。 回想起来,陶先生费了一番心思,带苗女士看房。

尤其是在房子的位置和位置上,陶先生准确地抓住了苗女士的心理,这让苗女士觉得他对她非常的体贴和细心。

果然,苗女士对婚房非常满意,双方最终敲定了婚房。

陶先生见苗女士已经上钩,便向苗女士声称自己对这家房产中介非常熟悉,并用各种话来诱导苗女士,希望能全权处理整个过程。

买房的过程比较复杂,时间也比较长。 买卖双方一般需要在中介机构会面,面对面沟通,互相留下联系方式。

出于对未婚夫百分百的信任,苗女士将整个交易过程交给了陶先生。

到了付房东首付的时候,陶先生带来了一个假的银行账户,说是房东的。

出于对陶先生的信任,苗女士二话不说,直接将自己多年的积蓄转入了陶先生的假房东账户。

这时,苗女士万万没想到,还需要核实账户中的信息,看是否属实。

因为陶先生在与苗女士商量首付的过程中,非常贴心,并声称苗女士有多少就拿多少,剩下的由他负责。

在一波又一波温柔、贴心的攻势下,苗女士最终将70余万元转入了陶先生提供的假房东账户。

事实上,这70多万元最终落入了陶先生自己的口袋,陶先生并没有交给房东。

由于苗女士和陶先生的首付已经很久没有收到,房东只好在这种情况下给苗女士发了一封催款信。

然而此时,陶先生竟然用自己的微信账号冒充苗女士,与房东沟通,以阻止催信被苗女士发现,进而自行销毁了提醒信。

目前,陶先生已因涉嫌诈骗罪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俗话说,害人不可有心,防人不可有心。 人与人之间虽有交流,但也要相互信任。

但这并不意味着当涉及到重要的事情时,你完全不关心它不管它。

作为受害者,苗女士非常值得同情,但同时也敲响了警钟。

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提防各种骗局,尤其是感情骗局。 这种骗局最容易上当受骗,也最不容易被发现。

有人表示,可能是苗女士收到了男子送来的巨额礼物,而男子就是用这种方式把礼物要回来的!

也有人表示,指责女方是在为骗子洗白?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待本案,都必须回归事实本身。

不管是什么原因,陶先生都想冒充房东骗走这70多万元。 事实上,案件的性质并不影响其诈骗犯罪行为的成立。

即使最后公开的调查结果显示,陶先生在恋爱期间给了女方很多红包,或者买了很多奢侈品,现在后悔了,法律也不允许通过这种方式来挽回一点损失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