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职场观念的转变,辞职不再是一件严肃而隆重的事情。

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劳动者都会做出辞职的决定。

但辞职也是一件容易产生纠纷的事情,做好离职管理,不但对于劳动者很重要,对于用人单位也同样很重要。

今天我们就解析一下劳动者辞职常见的一些问题。

第一,劳动者辞职需要用人单位审批吗?

有的劳动者认为,在辞职的时候需要填写《离职申请表》,所以认为辞职需要经过用人单位的审核通过才可以。

其实并不然,法律规定劳动者具有辞职自主权,也就是说劳动者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审批,只需要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

第二,辞职有没有时间的规定?

劳动者提出辞职,时间上有一定的限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用人单位一直没有招到交接工作的人,劳动者能离职吗?

这一个问题还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延伸,用人单位一直没有招到合适的人交接工作,这并不是劳动者的过错,劳动者只要按照时间限制(如提前三十天)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即可,而不需要配合用人单位去等待新人的到来。

第四,劳动者发送的辞职短信有效吗?

劳动者具有辞职自主权,可以选择多种书面形式提交辞职报告,劳动者可以发送辞职邮件、有可以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也可以发送辞职短信或者信息。只要符合合法性、关联性和真实性即可。

第五,辞职报告可以撤回吗?

劳动者在递交辞职申请后,不再享有单方撤销辞职报告或辞职申请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如果反悔,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撤销申请才可以撤回,若不同意就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离职手续。

第六,撤回辞职报告,用人单位该做些什么事情?

用人单位如果同意了劳动者的撤回申请,事情还没有结束。

用人单位应该出具《撤销辞职报告的说明》,并且在30天后,再与劳动者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第七,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以劳动者旷工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呢?

有的用人单位在制度有规定:连续旷工达三天及以上的,按照自动离职处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结算工资。

其实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关于自动离职的规定。所以如果劳动者确实有旷工的事实,用人单位应在收集证据之后,发送《限时返岗通知书》,在通知发送后才可以进行解除劳动合同的操作。

第八,用人单位规定劳动者离职而不交接工作,不予结算工资合法吗?

不合法。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不交接工作为理由不结算工资,但是可以约定在交接工作后一次性发放。

第九,用人单位一定要开具离职证明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并且用人单位不能在离职证明填写不利于劳动者就业的信息,如被开除、被劝退等。

第十,离职一定要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吗?

并不是,竞业限制协议是在离职后,为了对核心技术进行保护,双方约定签订的协议。并没有强制性,劳动者也可以拒绝签订。

竞业限制协议并不是每个人都需要签订,只有高级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等才需要签订。

第十一,离职了公司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把用人单位的电脑带回去吗?

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是不能暂扣用人单位电脑的,暂扣用人单位电脑是属于一种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应当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

第十二,离职后劳动者可以拿走入职时填写的资料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因此,离职后劳动者是不可以拿走入职时填写的资料(包括劳动合同)的。

当然,关于辞职我们可能还有更多的问题。想要做好离职的管理,不但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操作,更应该考虑到劳动者的个人情况,谨慎小心地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