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一女子坐公交车,一不小心就坐过了站,原因是公交车司机到站没有停车,于是女子质问司机为什么到站不停车, 然而对方却回怼女子,表示她应该提前说要下车,自己才知道停车。

事发当天女子带着两个小孩游玩,因为其中一个小孩还小,经常要大人抱着,所以女子就没有选择自己开车,而是选择了乘坐公交车,这样两个小孩都可以照顾得到。

女子前段时间非常的忙,一直没有时间带小孩出来玩。这一次带小孩出来,两个小孩看到什么都想玩,而女子也不想让两个娃不开心,于是就满足了他们的心愿,只要他们想玩的,基本上都给他们玩一遍。

一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眼看着要天黑了,女子就带着两个小孩坐上公交车。当时小的那个孩子一上车没多久就睡了,一边抱着小的孩子,一边和大的孩子说话,因为她害怕大的孩子也睡着,到时候不知道怎么办。
当时公交车上人还是挺多的,开始的时候都有播报站点和提醒乘客,有时候有些乘客会提前等在车门,前面乘客都有序的上下车。

而女子的家比较远,几乎是准备到终点站了。当时车上的人也是比较少,但是每一站都会停一下,然而接下来的几站的都没有人下 ,也没有人提醒,司机就以为没有人提醒的那一站就是没有人下,因此接下来只要没有人提前站在车门或者按铃,司机就不停车。

女子当时抱着孩子,又分心和另一个孩子说话,根本没有意识到司机的操作。可是等她回过神时 ,发现已经坐过站了。

而且离站已经很远了,本来是自己一个人,女子想着走一下也没有关系,但是她带着两个孩子,一个还睡着觉抱着,走回去是困难的,于是就指责司机。

女子说到站不停,自己带着两个孩子,而且天又这么晚了,让自己怎么走路回去。没有想到司机并没有道歉,反而是回怼女子,到站没有人下自己没有必要停。

但是女子说有人下的站为什么不停,而司机却说自己又不知道那一站有人下,因为女子没有提前告诉他。

女子听到司机的解释,真是气不打一处来。女子表示按照规定公交车到每一站都是要停的,而司机不停,把乘客拉过站,反而指责乘客不说。

对此有人说,这女子太过计较了,坐过站她自己也有责任,到站了司机没停提醒一下不行吗,相信这个司机也不会直接开走。

而有的人则认为这就是司机的错,本来按照规定不管有没有人下车,每站都是必须要停播报的,如果停了也提醒乘客了,乘客坐过站是乘客问题。

那么司机没有在站点停车,导致女子坐过站,这该是谁的责任呢?

一、女子坐上公交车付了钱,双方就是服务合同关系,双方都有义务履行义务。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大家都知道公交车一般都是有规定每个站点都停的,即使没有规定每个站点都停,看情况而定的,但是每次出发下一个站点也会提醒乘客,准备到站点也会提醒的 ,这是习惯 ,司机应该遵守。

二、那女子坐过站,这是谁的责任呢?

从女子和司机的对话可以知道,司机没有在女子要下车的站点停下,而女子也没有提前告知司机,这种情况,女子坐过站谁的责任要分情况而定。

1、如果该线路的公交有规定不管有没有人下车都要停车,而司机却没有这么做,肯定是司机的责任。

2、如果没有规定每站都停,但是规定要提前提醒乘客,该司机也做到了,是女子自己没有听见,那就是女子自己的责任。

3、如果司机既没有每站都停,也不提醒乘客到站的,这肯定是不符合公交车的规定,也不符合交易习惯的,这无疑是司机的责任。

因此,只要是因为司机的原因造成女子坐过站的,司机是存在过错的,司机要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按照女子的说法已经坐过站,她又带着两个小孩,明显是不能走路往回走,只能再打车返回原来的地方 了,只要是司机的过错,那他最起码要付女子乘车返回站点的车费。

公交车每个站点是否应该停,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