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和市委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阜新市纪委监委对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其中对阜新市某医院原党委书记刘某某破坏经营环境和政务服务环境问题的通报中因收受多家企业财物合计一千多万的通报内容引发众多网友关注。

毕竟在这样的小城市,如此大的受贿数额是普通老百姓几代人都积攒不来的财富。有网友称自己几辈子恐怕也赚不了这么多钱。数额巨大是引发网友关注的主要原因。

4月20日,阜新市海州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阜新市某医院原院长、原党委书记刘某某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

与以往案件审理不同的是,这次庭审中共有七十多人参与旁听,这些人主要是来自于阜新市各县区的40余名纪委干部、20余名卫建委干部等。旨在通过现场观摩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至2021年,被告人刘某某担任阜新市某医院院长、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归个人所有,公诉机关指控刘某某涉嫌受贿罪,受贿金额合计人民币1259.1749万元。

1259万元!根据2022年发布的相关数据不完全统计,阜新地区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602元。一个普通老百姓要想通过自己辛勤劳动赚到这些钱得需要三百多年才能够实现。

刘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公诉机关指控其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涉嫌犯罪金额合计901.4669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刘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在全面听取公诉人和被告人、辩护人主张的基础上,组织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根据法庭调查阶段审查的事实,引导控辩双方围绕该案焦点进行陈述和辩论,依法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

法庭辩论结束后,法庭进行法治教育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法庭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认真剖析该案受贿犯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发生的根本原因。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不能坚守初心和使命,在金钱利益的诱惑下,放松对自身的要求,恃权轻法、心存侥幸。

同时,对旁听人员开展廉政教育,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法律红线不容触碰,要时刻坚守理想信念,在党纪国法面前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永葆清正廉洁政治本色。

这不仅仅是一次庭审,更是对在场所有纪检、卫建委干部一次非常深刻的廉政教育。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公报公布,明确在今后的反腐方向中,要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

根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以来截至4月17日已有至少68位医院院长、书记被查,涉各级医院。其中还不包括地方被通报的基层医疗机构院长、医生。

医疗领域腐败问题直接侵害国家和人民利益,侵蚀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阻碍深化医改、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顽症之一。坚决查处医疗领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始终是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

目前来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医疗反腐正在加速。

权力越大,出事的可能性也会增加。长期以来,药品、医疗设备、耗材采购等重要决策权大都集中于“一把手”,因此这批人很容易成为被“围猎”的对象。

为发挥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的警示教育作用,文中数据部分图文来源于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