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2#50万吨/年高压聚乙烯(EVA/LDPE)装置密闭采样器、物流仓储取样器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SD-YLSH-2023--A0012E)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
一、招标条件
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2#50
万吨/年高压聚乙烯(EVA/LDPE)装置密闭采样器、物流仓储取样器采购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山东裕 龙石化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地 点位于山东省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产业园区,项目投资建设4000万吨/年裕龙 岛炼化一体化项目,实行总体规划,分两期实施,一期项目主要建设2000万吨/ 年炼油,300万吨/年乙烯、300万吨/年混合二甲苯,以及汽油、航空煤油、柴 油、乙二醇、HDPE、UHMWPE、PP、EVA/LDPE和ABS等深加工装置。目前一期项目 已全面进入施工、安装阶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段:2#50万吨/年高压聚乙烯(EVA/LDPE)装置密闭采样器;
(002)二标段:物流仓储取样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一标段:2#50
万吨/年高压聚乙烯(EVA/LDPE)装置密闭采样器)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一般纳税人,注册资金不小于4000万元人民币(含4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 金以招标公告发布前注册的为准)。
3.2投标人需为具有生产此次采购货物能力的生产厂家。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投标人须具有近5年同类型采样器的供货运行业绩,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现质 量问题。其业绩证明材料以供货合同及对应发票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 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证明材料应注明供 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和运行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 销售合同原件的权利。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及中间商投标。;
(002二标段:物流仓储取样器)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 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注册 资金不小于4000万元人民币(含4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金以招标公告发布 前注册的为准)。
3.2投标人需为具有生产此次采购货物能力的生产厂家。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
3.4投标人须具有近5年同类型采样器的供货运行业绩,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现质 量问题。其业绩证明材料以供货合同及对应发票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 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证明材料应注明供 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和运行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 销售合同原件的权利。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及中间商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6日00时00分到2023年05月0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2023年04月26日至2023年05月04日17:00,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4日08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4日08时00分
联系人:罗工
电 话:13261661196
邮 箱:zxcad66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