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房大家有了解吗?按理来说,比较公平公正,可是出现这样的情况,实在让人摸不着头脑,谁的责任呢?
通过司法拍卖竞得一房产,而在付完全款后却被告知拍卖终止。日前,深圳市民肖女士向记者反映,其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上通过竞价最终以1400多万元竞得罗湖区一房产,而在平台付完全款后,却被经办法官告知涉事房产的被执行人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所以不能如期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对此,福田区人民法院回应称,即使拍卖的买受人已经付完款项,按照法律规定,被执行人还是有权提出异议,所以法院才会受理,目前进行的程序都在法定之内。
付完全款后被执行人提出异议
导致拍卖中止
肖女士向记者表示,2月中旬,其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看中一套位于罗湖区的房产,起拍价为14125274.94元。
通过向福田区人民法院咨询以及实地了解,肖女士表示,其在3月21日上午报名交了保证金141万元并出价,经过竞价,最后以14265274.94元竞得该房产。
根据该房产的《拍卖须知》,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在2023年3月28日前一次性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3年4月4日(遇节假日顺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肖女士表示,其在3月24日按拍卖要求交了尾款。她告诉记者,而在3月27日下午,福田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对其表示,“这个房子比较麻烦,以后清场有困难,避免更大的损失,现在退钱还来得及”。同时,其表示,执行法官又在3月28日告诉其,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需要等执行异议裁定书出来后,才能确定司法拍卖是否能够继续进行。
福田区人民法院:
目前进行的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记者就上述情况发函至福田区人民法院,其回复称,即使拍卖的买受人已经付完款项,按照法律规定,被执行人还是有权提出异议,所以法院才会受理,目前进行的程序都在法定之内。执行异议案件正在办理中,法官口头建议撤拍是一个工作的方法,不是一个最终的决定。现在先等异议的案件程序处理完,后续看异议能否成立,根据执行异议的处理结果来推进后面的工作。如果执行异议不成立,执行局会尽最大力度去推进执行的工作。
此外,针对相关执行异议裁定结果的时间,回应称,执行异议立案后三个月内出裁定结果,如果异议成立需要撤拍,但不会对买受人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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