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室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加快集聚人才创新创业十条措施〉的通知》安排部署,按照市委对雨城人才工作的要求,围绕当好全市人才工作“排头兵”,打造全省一流政策洼地、人才高地的功能定位,聚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雨城总目标、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总定位、“四化同步、两地引领、两区示范”总抓手,加快各类人才集聚,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全力推进全省人才工作先行区建设,为雨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能。结合实际,提出如下举措。

一、大力建设人才集聚平台

围绕培育壮大“4+1”绿色工业、“3+3”现代农业、“3+5”现代服务业体系,支持现代农业种业、先进材料、机械装备制造等产业建设各类产学研用平台。

对在雨新建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等产学研用平台,给予国家级平台100万元、省级平台50万元、市级平台5万元至20万元的资助。对在雨新创建研发平台载体且能引领雨城相关产业快速发展的,经评估,按“一事一议”每年给予配套科研经费,按规定提供科研所需工作用房。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从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出发,积极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探索多种、长效、稳定的产学研结合机制,开展联合攻关和技术研发,获评后给予50万元建设经费。探索“注册地在雨城、研发在他地”模式,支持重点企业在成渝地区、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共建先进材料、装备制造等“人才飞地”,参照我区同等人才政策标准的50%给予支持。

二、实施“智汇雨城”集聚行动

以雅州新区文教新城建设为重点,依托体育产业创新试验区、“三山联盟”合作平台等开放载体,以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等为支撑,大力引进一批体育赛事、职业教育、文旅融合、城市建设、医养康养等相关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建强川西教育中心、川西医养中心、“大体育”产业等人才队伍。对来雨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经认定,给予杰出人才50万元至200万元、领军人才10万元至100万元、高端人才5万元至50万元、优秀人才1万元至30万元的资金资助;给予杰出人才团队200万元至500万元、领军人才团队100万元至200万元、高端人才团队50万元至100万元、优秀人才团队5万元至50万元的资金资助。以文教新城产学研中心为重要载体,加大对入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研机构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力度,对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并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科研重点项目、科研培育项目等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经认定,给予最高30万元经费支持。对在雨企业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落户后,分别给予每年1.2万元、0.6万元生活补贴(发放3年)。

三、鼓励用人主体和社会力量引才

建立企业引才奖励制度,每引进1名顶尖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优秀人才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0.5 万元补助,每引进1个顶尖人才团队、杰出人才团队、领军人才团队、高端人才团队、优秀人才团队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补助;鼓励企业通过猎头公司引进高端人才及同层次以上人才(团队),按其引才成本的30%给予企业补贴,全年累计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设立引才“伯乐奖”,支持各级用人单位依托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商会、校友会、人才中介组织等机构建立“驻外引才工作站”、聘请“引才大使”,聚焦装备制造、先进材料、清洁能源、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招才引智;对于帮助雨城引进高端人才及以上人才(团队)的个人或机构,每引进1名顶尖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补助,每引进1个顶尖人才团队、杰出人才团队、领军人才团队、高端人才团队、优秀人才团队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补助。

四、集聚专家人才来雨服务

制定柔性引才支持政策,建好四川省专家服务团雨城智库,出台智库专家服务管理办法,围绕雨城主导产业、重大项目需求,招募各级各类专家人才进驻“雨城智库”。鼓励各级用人单位在不改变专家人才的人事劳动、档案、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通过顾问指导、技术合作、短期兼职、

候鸟服务、挂职锻炼、退休特聘、创新创业等方式,为雨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在用人单位给予酬劳的基础上,按酬劳总额的50%给予专家人才配套补助。与用人单位签订柔性服务(合作)协议的专家人才,服务期满且对雨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通过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的项目按照服务协议金额不超过10%的比例进行补贴(已享受财政支持的不再纳入)。

支持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和新经济创新创业中心在雨举办学术会议、科技会展、产业峰会等省级以上活动,由雨城主办,且符合全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和人才需求的,在市级按举办成本的50%给予主办单位补助基础上,区级财政按举办成本的25%给予主办单位配套补贴。

五、支持来雨人才创新创业

对入驻雨城区的民营企业,任职满一年的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在区属国企任职满一年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工资薪金所得30万元及以上的,按其工资薪金对地方经济新增贡献的100%给予资金奖励(奖励名额最多不得超过公司缴纳社保总人数的8%,重点产业企业不超过10%)。在雨创办企业的大学生,其创新创业项目贴近雨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经认定,给予1至5万元创业资助。打造青年人才驿站,为来雨创新创业、求职应聘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包括在毕业学年内及毕业后一年内的毕业生)提供累计不超过7天免费短住服务。

六、建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针对区内重点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的问题,探索实行“区聘企用”人才引进使用模式,按一定比例统筹使用“人才专编”,聚焦茶叶、林竹、生态养殖“三大特色优势产业”,以及机械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特色农产品加工、清洁能源、体育制造等绿色工业发展需要,专项考核引进相关急需紧缺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并按照企业需求统筹派遣,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创意开发和经营管理等工作,服务期为2年。引进人才助企服务期间,领军人才、高端人才、优秀人才可分别享受每人每月5000元、2000元、1000元的岗位激励资金,岗位激励实行3年管理期。在企服务满2年且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及以上,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助企人才可留在企业工作,也可返回区属事业单位工作。

七、实施人才提能专项计划

聚焦中心工作,开展引进人才“提能补缺”行动,采取顶岗锻炼、跟班学习等方式,分批次将区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安排到区级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开展不少于半年的实践锻炼,在实践中弥补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对表现突出的优先纳入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跟踪培养。

着力培育“雨城菁英”,支持行业主管部门采取专业培训、交流研讨、继续教育、科研支持、技能比武等方式,扶持培育一批处于行业领先、引领发展的本土领军人才;每3年开展1次“雨城杰出人才”评选活动,大力表扬奖励为雨城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在雨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或获得人才荣誉称号的,经认定,一次性给予国家级人才50万元、省级人才10万元、市级人才2万元奖励资金。

八、畅通人才流动成长渠道

探索实施引进人才“二次选岗”,对通过考核引进到区属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在一年试用期满后,可选择“原单位岗位调整”“跨单位交流”等方式二次选岗。打通公务员、国有企业人员、事业人员三支人才队伍流动通道,落实定向岗位竞聘、公务员选调(调任)工作,着力解决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晋级晋升(调任)。统筹30%的专业技术空缺岗位,采取单项核增方式,解决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职务职称晋升。优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制度,健全动态调整机制,持续推行“岗编适度分离”机制,在医疗、教育等重点行业全域推行“区管院用”“区管校聘”。给予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专项支持,在高层次人才科研中探索推行“揭榜制”“赛马制”“定向委托”等制度,鼓励高层次人才结合专业优势开展项目攻坚。

九、提供人才安居激励保障

对引进到雨工作的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给予杰出人才150万元、领军人才100万元综合资助;对于考核引进到区属事业单位和首次通过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引进到区级机关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博士研究生等高端人才40万元、硕士研究生等优秀人才15万元的综合资助;对于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给予博士研究生等高端人才7万元、硕士研究生等优秀人才3万元的综合资助。统筹100套人才公寓,予以重点保障我区引进的各级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周转使用。

十、提升人才服务保障水平

建立区级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区级财政全力保障实施区级人才工作重大工程项目。每年定期至少开展1次人才认定,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发放“雨城菁英卡”,至少提供3年的管理服务期,管理服务期期间,可协调安置配偶工作,全额保障子女入园入学,提供就医绿色服务通道。依托文教新城产学研中心,聘请人才服务专员,为企业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代办”服务。常态化开展人才系列活动,促进人才交流合作,同时听取人才意见建议,形成全社会尊才重才爱才的良好氛围。对于来雨工作的“两院”院士、诺贝尔奖获得者等顶尖人才“一事一议”给予创新创业综合资助,“一人一策”提供住房等安居保障。探索打造雨城“院士之家”,构建机制完善、保障有力、高效便捷的人才服务网络,通过“建家”为院士专家搭建学术研讨、项目引进、成果转化、决策咨询、文化传播、康养疗养等平台,促进高端人才资源与产业、科技、金融等要素的高效融合。

上述措施涉及的区级有关部门要抓好贯彻落实,并根据本政策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本政策涉及的人才范围和标准,根据《雅安市雨城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规则》界定。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一年,原有相关人才政策与本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本文件执行。本文件如有与《雅安市加快集聚人才创新创业十条措施》(雅委办〔2022〕50号)政策重叠的,按照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雅安市雨城区支持高层次人才成长发展实施办法》(雨委办发〔2020〕1号)同时废止。

▌来源:雨城区委人才办

▌编辑:王鹤飞、周利

▌审核:徐召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