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6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戚磊受贿案对被告人戚磊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暂扣于扬州市人民检察院的退赃款人民币二百八十五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戚磊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5年,被告人戚磊利用担任广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在低价供地、收储回购、承接融资信托项目、承揽工程等方面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并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85万元。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戚磊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戚磊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出全部赃款,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另:

周建华被查!

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与风险监督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周建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扬州市江都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清风扬州、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