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听起来有些荒唐,但谭嗣同确实是有提过卖掉新疆和西藏。

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结果清军惨败,被迫签订了屈辱的《马关条约》,赔款金额高达两亿两白银。当时心系国家的谭嗣同,就衍生出卖掉新疆和西藏来偿还战争欠款的想法。

谭嗣同在写给老师欧阳中鹄的信中提到,要把新疆卖给沙俄,把西藏卖给英国,以卖地之钱款,偿还马关欠款。如果不够,还可以卖满洲,卖蒙古,总之,一切边缘国土皆可卖。

益当尽卖新疆于俄罗斯,尽卖西藏于英吉利,以偿清二万万之欠款……费如不足,则满洲、蒙古缘边之地亦皆可卖。(《谭嗣同书简》)

值得一提的是,这并不是谭嗣同因为年轻气盛而产生的一时心血来潮,而是长期坚持的一个想法。

后来在与好友贝元征商议变法措施的时候,谭嗣同也提出过用变卖西藏、新疆、乃至蒙古,换取列强的经费支持,用来维持变法所需。此外,他还把土地单价都列出来了,按照他的计划,卖掉蒙古、新疆、西藏以及青海等地,以每方里五十两的单价计算,可获利超过十亿两白银。如此一来,不仅赔偿欠款的钱有了,变法的经费也差不多了。

计内外蒙古、新疆、西藏、青海不下二千万方里,每方里得价五十两,已不下十万万。除偿赔款外,所余尚多,可供变法之用矣。(《谭嗣同书简》)

事实上,当时不仅谭嗣同有这个想法,在整个维新派里面,卖掉藏满疆蒙之地以筹措变法经费,都是一个比较主流的观点。比如维新派领袖康有为,和谭嗣同便是一路人。他在戊戌变法前后,也一直对卖地换钱念念不忘。

戊戌变法前夕,吏部尚书孙家鼐曾质问康有为,变法的经费从哪里来?康有为就提出把西藏卖给英国。其言语中轻描淡写,好像卖的不是他家的国土一般。

有为曰:‘无虑,英吉利垂涎西藏而不能遽得,朝廷果肯弃此荒远地,可得善价供新政用,不难也。(《书孙文正公事》)

《书孙文正公事》出自翰林院编修夏孙桐之手,算得上一手的史料,可信程度不算低。此外,康有为在自己所编的《我史》中,也有过类似表述。他构想的是先用全国矿产抵押,从英美列强手中换取经费,如若不够,就把“边外无用之地”卖掉。字里行间,丝毫看不出国土丧失的悲痛之意,反而颇感自豪。

以全国矿作抵,英美必乐任之,其有不能,则鬻边外无用之地,务在筹得此巨款,以立全局。《我史》

当然,作为变法领袖康有为自然不想谭嗣同那样仅仅是在私底下发表意见,他曾亲自上书光绪皇帝,想要将自己的想法付诸实践。

关于谭嗣同、康有为等维新派卖疆土的想法,在大部分人看来,肯定错误和不被接受的,毕竟祖宗家业,寸土必争,变卖疆土无异于卖国。但是,我们也不能因此就去指责他们是卖国贼,从当时的历史背景而言,他们有这种想法,其实可以理解。

简单来讲,这就是一个“与其欠钱,不如卖田”的思想。

当时清朝在甲午战争中失败,列强再度掀起瓜分中国之狂潮,谭嗣同可谓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诸如西藏、新疆等地,早已是列强眼中之猎物,以清朝眼下的处境,根本守不住。此外,这些地方广袤贫瘠,清朝不仅无法从中获利,每年还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去管理这些地方。

当然,关键是他们不重要,当初左宗棠和李鸿章关于收复新疆的争论根本原因就是如此。李鸿章认为新疆作为边疆地区,新疆的得失不会影响大清的国运,而羸弱的海防使得汉地成为遭受西方海上入侵首当其冲的地方。

总之,用谭嗣同的话讲就是:我之力终不能守,徒为我之累赘。

那么既然是守不住的累赘,那么还不如将其卖掉。一来可以换取钱款经费,偿还欠款,以及充当变法经费,用以强国。二来则是可以将这些地方作为与列强之间的缓冲,减缓列强瓜分中国的速度。毕竟列强在获得这些地方后,需要时间和投资来消化。而清朝便可以趁着这样的机会,变法图强。在他们看来,这样的方式,远比清政府苛捐杂税,去收刮民脂民膏来得善良。

其边远之荒地不毛,以虚名悬属、不关国本者,则去留不足计,且以易金钱而兴内利。且亦恐既名为属地,一有边事,不救则不可,救之道远莫及,则连兵之后,终必割以与人,故不如早易金钱而修内政,大政可以备举,又不必搜刮民财,此诚善之善也。

最为关键的一点是,当时人们的领土国家思想和咱们现在不一样,或者说他们心中的版图和我们有差异。那个时代,人们对寸土必争,寸土必守这个概念还是比较弱的。中国历史上春秋战国时期割地、卖地等事情更是多不胜数。甚至还有割地后,卧薪尝胆带领国家重新富强的例子。而且谭嗣同是汉人,诸如藏满疆蒙等地,在当时的许多汉人看来,与自己关系本身就不大,丢了也就丢了。只要中原地不失,一切皆可抛。

所以,这其中存在着一定的历史局限性,如果放到现在,谁有这样的想法,那就是其心可诛了。

当然了,谭嗣同等人的想法虽然可以理解,但其实缺乏可行性。卖疆土对于当时的清朝而言,不会有太多实质性的帮助。

首先,能不能卖到那么多钱就是一个问题,列强明明可以不花钱做成的事情,为何要给你清朝两亿两白银?甲午战争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日本打了一仗,清朝割地又赔款。也就是说,日本不仅没花钱,反倒大赚一笔。

其次,列强在得到疆土之后,会不会暂时收起贪欲?

古人云:“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所谓的缓兵之计,其实背后存在很大隐患,列强在得到清朝边疆以后,完全可以名正言顺而且更加方便的陈兵于中原周边,届时对于清朝的威胁可能更大。比如当初左宗棠就认为新疆广袤的土地可以为京师提供战略纵深。如果失去新疆,列强就能从西面蚕食汉地,大清就会腹背受敌。左宗棠的眼界,比起谭嗣同康有为等人,孰高孰低,我想自有公论。

窥一斑而知全豹,由此其实我们看得出来,戊戌变法失败不是没有原因的。谭嗣同、康有为这样的维新派,是典型的“民间政治家”,缺乏治国经验和实践能力。这样一群人来主导变法,岂有成功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