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一下:公务员制度采用末尾淘汰制的话会怎样?
碧翰烽/文
有人提出建议:制定一套绩效考核方案,每个单位按照比例淘汰掉绩效低的公务员,虽说会造成公务员的不稳定,但也清除了一些“尸位素餐”的公务员,让更多的人有机会参与到管理国家的事业中来。
我就想弱弱地问一句:怎么淘汰?用什么样的绩效考核方案来淘汰?
每天监督考勤打卡,考核日常纪律,缺一次就扣分;
组织党建、工会、志愿等活动,每少参加一次就扣分;
学习有笔记,APP有积分,达不到要求就扣分;
定期检查办公室卫生,发现不整洁就扣分;
会议缺席、迟到、早退,就扣分;
这些指标是否科学公平不说,容易量化倒是真的。
可问题是,公务员的考核重点之一是工作业绩,怎么量化?怎么公平?一个单位,一般分为两类人员:一类是服务保障人员,他们一般不会直接涉及业务工作,怎么考核?是按平均分算,还是按满分算;还有一类是从事业务工作人员,可以算业绩,但是又如何与服务保障人员相平衡,而且还可能有客观因素或上级主观因素导致的工作业绩很差,又怎么算?
所以,最后的考核计分,往往都不是靠业务工作的成绩取胜,越是业务工作做得多的,可能扣分更多,因为无暇顾及非业务事项。最后可能是主业不如副业。
有的单位通过考核打分之后,还是发现不对劲,最后干脆是领导直接确定,或者采取投票的方式。
投票也不一定公平公正。那些专门谋人的,投票自然有优势,而那些专门谋事的,反而得不到什么票数。
近些年来,有的地方和单位为了整治躺平式干部,采取投票、打分等办法进行评选,起初还是搞得轰轰烈烈,也做得不错,但是往往难以持续,有的已经偃旗息鼓,不再评选躺平式干部了。
为什么?因为已经涉及到人的面子乃至是利益。如果要实行末位淘汰,那就更难了,因为这几乎是关键利益,端人家的饭碗。想想有的体制内人员,即使是违法违纪受到处罚了,也还没有被淘汰。想要靠一个考核来淘汰,恐怕是难上加难,除非你的考核非常公平与科学。
实际上,现在最为突出的一个问题在于,一个单位的人员,有人忙的忙死,有人闲的闲死,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忙死的还不如闲死的,闲死的天天监督为难忙死的,此所谓劣币驱逐良币。
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确是个现实的问题,一时很难彻底解决。如此又如何实行淘汰?难道把那些“忙死的、多做的”干部,都给淘汰了?
其实,现在最为重要的恰恰是如何激励干部的问题,就是更多关注“忙死的、多做的”干部,他们才是最为宝贵的资源。如何激发他们的活力?如何营造宽松的环境?如何构筑充分的晋升提拔空间?
在这方面,是不是做得太少了?有的地方和单位总是鞭打快牛,总是让老实人吃亏,结果是该淘汰的淘汰不了,该激励的又没有激励,怎么可能调动起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
而如何减少闲人?还得从机构改革入手,切实精简机构、精简职能、精简人员,真正做到人尽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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