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江苏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及徐州市关于建立完善新形势下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现将《徐州市鼓楼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制定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事项名称

1、徐州市鼓楼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二、事项基本内容

新《土地管理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订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为贯彻落实新《土地管理法》精神,确保完善土地征收补偿机制,规范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行为,维护被征收土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积极作用,方便政府部门的宏观管理,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3〕110号)文件,进行徐州市鼓楼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更新工作。标准见附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对象范围

可能受事项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主要内容

事项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事项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事项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最关注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鼓楼分局提交相关意见。

联系人:陈云帅,

联系电话:18552811731,

邮箱:283547685@qq.com。

五、公示周期

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5日。

附件:徐州市鼓楼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4日

徐州市鼓楼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一、徐州市鼓楼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二)本标准适用于徐州市鼓楼区辖区范围内涉及征收集体农用地的补偿,并兼顾集体建设用地以及集体未利用地。

(三)鼓楼区将本辖区整体划定为一个区片,执行标准为综合地价515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28000元/亩,安置补助费23500元/人。

以上土地补偿费为征收旱地的价格,如征收涉及水田和菜地,每亩分别提高3000元和14000元。

(四)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参照所在区片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征收集体未利用地参照所在区片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7倍执行。涉及征收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采用宗地地价评估的方式确定。

(五)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当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和征地面积的乘积计算。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征地补偿,原则上按照江苏省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如国务院规定的标准高于江苏省,执行国务院规定的标准。采煤塌陷地的征地补偿标准另行制定。

二、徐州市鼓楼区土地征收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

(一)青苗补偿标准

青苗补偿费按照相应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0.5倍计算。

能够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征收其他农用地的青苗补偿费,参照征收邻近耕地计算;征收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无青苗补偿费。

表1 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分类

平均年产值(元/亩)

旱地

2800

水田

3100

凡能排、能灌田地

菜地

4200

种植三年以上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1、树木和花木补偿标准

表2 成片树木和花木补偿标准

类别

规格

单位

标准(元)

一般树木

杨树、柳树、梧桐、洋槐等用材林木

在林地上种植或经批准在其他用地上种植的用材林

三年以下新造林每亩合理株数200-300棵(可移植)

4000-6000

成材林每亩100-120棵(砍伐)

12000-15000

经济树木

苹果、山楂、枣、梨、核桃、石榴、板栗、柿、银杏等

合理株数在每100-150棵,正常管理、树冠形状适当,明显缺失的按实际情况酌减。

树干直径(离地30cm)<4cm,种植2年以上

8000

树干直径4cm-6cm,树冠覆盖率≤35%

树干直径6cm-8cm,树冠覆盖率35%-55%

树干直径≥8cm,树冠覆盖率>55%

桃、李、杏、葡萄等

合理株数在每100-150棵,正常管理、树冠形状适当,明显缺失的按实际情况酌减。

树干直径(离地30cm)<4cm,种植2年以上

8000

树干直径4cm-6cm,树冠覆盖率≤35%

树干直径6cm-8cm,树冠覆盖率35%-55%

树干直径≥8cm,树冠覆盖率>55%

花椒

直径1cm以下每棵10元,其他规格补偿标准见右。(合理株数低于120棵/亩)

1-2.5cm

6000

2.5-8cm;

9000

8cm以上

紫穗槐、腊条、杞柳

每墩发条数为5根以上(合理密度低于400墩/亩)

单株种植的下浮50%

香椿树

树高1米以上,每墩5棵以上,每亩400-500墩;单株1米以上,每亩不少于1800棵。

直径大于3cm超过1000株的,补偿标准可上浮30%

18000-20000

桑园

大田种植养蚕用桑

0.5cm以下

3000

0.5-0.8cm

5000

0.8cm以上

7000

生产性花木(含苗圃)

1、生产性花木:不分品种,凡可迁移的按每平方米20元计算补偿;不能移植的按每平方30元计算补偿。

2、生产性园林绿化用树,直径超过10cm的,每亩补偿数量不超过70棵,具体补偿标准通过评估确定。

3、盆栽花木:不予补偿。

注:未列入本表的根据市场价格确定补偿标准;列入本表但对此补偿标准有异议的,以市场评估或双方协议价为准。

表3 零星树木和花木补偿标准

类别

规格

单位

标准(元)

一般树木

杨树、柳树、梧桐、洋槐等行道树或用材林木

凡树木未成材可移植的,建议移植;不具备移植条件的按规定砍伐。补偿标准以胸径计(1.2米处)。

3cm以下

3-5cm

5-10cm

10-15cm

15-25cm

25-40cm

40cm以上

10

20

25

50

100

200

500

经济树木

苹果、山楂、枣、梨、核桃、石榴、板栗、柿、银杏、桃、李、杏等

种植两年以上,正常树冠,明显缺失的按右侧标准减半执行。树干直径离地30cm处。

4cm以下

4-6cm

6-8cm

8-10cm

10cm以上

30

100

200

300

400

葡萄等

正常藤、冠,明显缺失的按右侧标准减半执行。

1cm以下

1-3cm

3-5cm

5-10cm

20

30

40

50

花椒

按树冠投影面积

m2

20-30

紫穗槐、腊条、杞柳

按树冠投影面积

m2

20-30

香椿树

树高1米以下的单棵

树高1米以上的单棵

树高1米以上单墩

每墩4棵以下的按单棵计算;每墩5棵以上生长在一起的按墩计算。

2

10

40

花木

1、不分品种,凡可迁移的按每平方米20元计算补偿;不能移植的按每平方米30元计算补偿。

2、盆栽花木:不予补偿。

注:1.零星树木花木是指房前屋后、道路两边、河沟护坡种植的树木花木;成片树木花木是指种植两行以上,面积超过1亩的树木花木。

2.树冠覆盖率是指树冠在阳光直射下在地面的总投影面积与土地总面积的比。

3.凡在耕地田块内栽植的树木花木不予补偿。

4.超出本表内树木和花木合理株数的部分不予补偿。

5.未列入本表内的树木和花木等附着物,根据市场价格确定补偿标准。

6.列入古树名木等不宜移植或砍伐的树木,按园林部门规定处理。

7.列入本表但对此补偿标准有异议的,以市场评估或双方协议价为准。

2、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

名称

规格

单位

标准(元)

深水井

ϕ0.44×150

口、米

75000(含泵房和设备)

无泵房的补50000元,

其他规格可参照执行

ϕ0.8×25(一般)

6000

ϕ0.6×25(一般)

5000

手压井

800

带水泵的,增补200元

温室

玻璃

200

钢架结构可增加20%

薄膜

120

厕所

水冲

200

无屋面的按围墙计算

砖混

150

简易

100

塑料棚

大棚

30-130

以现场评估为准。

中小棚

20-30

地薄膜覆盖的,

每亩500-1000元

简易棚

130

钢架彩钢顶或石棉瓦顶

围墙

土墙

50

毛石

80

砌块

70

砖混

100

铁艺

150

畜禽棚舍

简易

70

砖混挂瓦

130

檐高2.6米以上的,每增10厘米,价格上调20%。

灌溉渠

砖石渠

150

水泥管渠

120

土渠

15

简易房

300

砖混附房

500

活动板房

400

夹芯板

铁皮房

250

迁坟

单棺

2500

水泥坟每座加500元

双棺及以上

3000

院门

铁门

100

木门

50

钢管门

50

电动伸缩门

m

1000

门墩

250-300

砖混

过路农桥

钢筋混凝土矩形板桥

1200-1400

按桥面面积计算

平坦石拱桥

1000-1200

石拱桥

1600-2000

涵管

ϕ30

m

40

如铺设底板及挡土烊,按双倍补偿。

ϕ40

50

ϕ60

80

ϕ100

120

涵洞

石盖板涵跨径1-2米

m

500-600

石拱涵跨径1-4米

1800-2100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跨径1-2米

1500-1800

钢筋混凝土盖板涵跨径1.5-4米

1800-2200

水泥电杆

8米以上

800

8米以下

600

木电杆

300

户外照明线

照明线

m

10

双线

自来水管

6分

m

60

龙头阀每只15元

4分

50

龙头阀每只10元

排水管

水泥

m

60

直径在40cm以下

塑料

30

直径在7.5cm以下

水泥地坪

20-40

砖铺及炉渣灰垫层水泥沙浆造面

水泥路面

厚度15cm以上

100

沥青路面

120

碎石路

60

水池

砖砌

120

鱼塘

一般

含鱼塘设施投入及损失费

精养

注:1.本表是指合法住宅房屋室外、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2.动力线、电缆、变压器、配电盘等电力设施和设备按供电部门规定执行。

3.对征地范围已确定,征地调查登记开始后抢种、抢栽的青苗和其他地面附着物,抢建的房屋等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4.未列入本表的地上附着物根据市场价格确定补偿标准;列入本表但对此补偿标准有异议的,以市场评估或双方协议价为准。

(三)水利、公路、铁路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原则上执行本文件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上级政府另行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三、本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来源: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