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不同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就程序而言,就比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来说要更为复杂且繁琐。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征收集体土地时,需要在征收方完成了前期的征收法定工作之后,再将集体土地性质转为国有土地,也就是在有证明已经履行了前期的法定程序的情况下,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征地。因此,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农民老百姓土地或房屋时,往往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且这些问题也都还直接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大家在遇到时,一定要格外的注意。那么,在土地征收中,都会出现哪些问题呢?凯诺律师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整理出了以下几个
第一个,户的认定不合理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土地征收需要给予被征地农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费、社会保障费、搬迁费等等。其中征收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费,一般情况下是以户为单位进行补偿安置。因此,户的认定对被征地农民来说非常重要。不过,在户的认定过程中,却往往存在着很多问题,比如说,有的农民不被认定为“户”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如果不被认定为属于户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补偿自然就会变少。
想必大家都知道,有的地方在征收农村村民房屋时,会按照户口本上的人数给予补偿,尤其是当被征收人选择产权置换时,往往会按照户口本上登记的人数,以每人多少平方米来提供安置房。如果,不被认定为属于在“户”的人员,那么,拿到安置房自然也就会很小。所以户的认定则非常的重要。
那么户是怎么认定的呢?根据《六安市叶集区征收集体土地上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办法》中的规定,在征收前期,相关部门会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是村委会人员,以实地入户的方式来确定户的情形,比如说了解户口本上登记的有几人,存不存在一户多宅的情形等。从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中来看,共同生活居住在同一宗宅基地的被征收农户人员原则上为一户,但要符合分户条件的可以分户。比如说,房屋存在一户多宅,但两处房屋均有人住,那么在符合分户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登记为两户,按照两户的情况确认户内的成员,并给予补偿。
凯诺律师需要在这里跟大家说的是,在确认户内情况时,广大被征收人要积极配合,万不可为了多拿补偿,而多报人数,这样对自己是非常不利的,对于户内人员认定有误的,或者是对认定不满意的,比如户口本上没有登记,但是长期在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生产生活,那么原则上就不宜以户口本上登记的为主了,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认定,若征收方执意按户口本上登记的确认被安置人员,那么,被征收人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二个,评估程序不合法
首先,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时,一般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会安排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但是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的评估机构,不是由征收方来选定的,而是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但实践中,很多都是由征收方来定,这就不符合法律规定了,侵害了被征收人的选择权。
其次,评估机构应当是符合相应资质的。根据《六安市叶集区征收集体土地上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办法》中的规定,征收集体土地上农村村民住宅需要评估的,应当选择资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估价机构。如果评估机构没有相应的营业执照,也没有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的资质,且口碑也不怎么好,那么建议被征收人可以重新选定评估机构。
再者,评估机构应当要结合实际情况来作出评估结果。根据《六安市叶集区征收集体土地上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估价机构须经详实的实地查勘和市场调查,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合法等估价原则,按照必要的估价程序,结合估价目的、区域区位、价值时点等因素分析和测算。在评估过程中,若发现评估机构不仅没有实地查勘,也没有结合房屋实际情况、市场价格就直接作出评估结果,那么被征收人可一定要注意,对于作出的评估报告,可第一时间申请复核或者是鉴定。
第三个,剥夺被征收人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利
在《六安市叶集区征收集体土地上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办法》中规定,征收主体应当充分尊重被征收人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实物住房安置(产权调换、购房券)、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安置。从地方发布的法律规定中来看,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时,征收方至少需要提供产权置换、货币补偿、提供宅基地安置这三种补偿方式。这三种补偿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征收方是不能干预的。
只不过,实践过程中,有很多地方会以各种理由在补偿安置方案中只明确一种补偿方式,要么就是全货币补偿,要么就是只提供安置房,从原则上来说,这其实是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因此在实践过程中,若征收方强迫被征收人只能选择货币补偿,或者只让其选定产权置换等,那么被征收人可以直接拒绝签订协议,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土地征收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一旦遇到影响自己切身利益的问题,那么要尽快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咨询专业律师,在专业律师分析后,结合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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