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869年8月罗退尔二世崩逝,各方势力展开对洛塔林吉亚王国的争夺秃头查理最先展开行动。
据辛克马尔记载,秃头查理采取了“更为明智的忠告即当以最快速度向梅斯进发”,于9月5日抵达梅斯,先后获得了以梅斯主教阿德温提乌斯和列日主教弗兰考为首的众人的拥戴,并于9月9日加冕为王。
秃头查理对罗退尔王国的继承权在法律层面上是有问题的,并非无可争议的。
就在其加冕后不久,即同年11月,“教宗哈德良的使臣保罗(Paul)和利奥(Leo)两位主教”向秃头查理“呈交了教宗致其本人及高卢地区各主教和权贵人物的信函”。
任何人不得入侵已故国王罗退尔的国土,不得侵扰在此地居民,不得蛊惑当地民众,得不得企图将其纳入自己统治之下,因为根据继承权,这一王国当属皇帝路易,即哈德良教子,此乃由上述罗退尔死后传继给路易的。
路易继承罗退尔的王国无疑是更为合理的,原因有二。
其一,就条约的约束性而言。
843年,罗退尔一世、日耳曼路易和秃头查理签订《凡尔登条约》,明确规定了帝国的划分,“三人为此还做了神圣庄严的盟誓”。
虽然,盟誓内容并未记载下来,但可以肯定的是,确保各自疆土免受他人侵占是必不可少的部分。
因此,根据《凡尔登条约》,秃头查理缺乏继承的合法性。
其二,就血缘关系而言。
虽然罗退尔二世有一名未休的私生子,但显然没有继承权。
除休之外,血缘关系最近者,当属罗退尔二世的兄长皇帝路易二世。
因此,相较于秃头查理,路易二世更具合理性。
有鉴于此,阿德温提乌斯和辛克马尔等人有必要首先证明秃头查理继承罗退尔王国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其中,援引最高权威上帝的授权是弥补这一不足的重要方式之一。
由辛克马尔起草的《即位诏书》载:当吾等国君、王公弃世而去,而吾等因此而深陷孤独之时,吾等认为对于吾等芸芸众生唯一的和最为妥当有益的建议就是吾等当俯下身来,以斋戒和祈祷向主求助,上帝乃此刻深陷苦痛灾难之中吾等之拯救者,乃所有忠告和整个王国的拥有者,正如《经书》所载,上帝将把这个王国交给自己所中意的任何一个人,上帝手中则拥有着尘世所有君王的内心,上帝使所有人都居住在一幢广厦之中,并将把人们隔离开来的那些壁垒统统拆除,使之连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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