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一女子乘车时被一个小男孩好奇爬看裙底,女子提醒孩子妈妈正确引导自己孩子的行为。谁知孩子妈妈竟当众掀起女子裙子:你穿成这样就是让人看的!
小刘乘地铁回家,因为有相当一段路程,她便习惯性地刷起了视频。可刷了一会儿,她感觉到有点不舒服,再一瞧,原来有一个小男孩爬在自己脚边地板上正撑着双臂往上瞧呢!
当日,小刘因刚参加了一个活动没来得及换衣服,所以乘车时她仍穿着活动时那件红色的连衣短裙,且有钢托内衬。以小男孩的角度,正好可以看到小刘全部的裙底风光。
的确,这件红色短裙从孩子的角度看,是非常漂亮且极具吸引力的,小男孩一定以为,他这是在现实中看到了活生生的动漫女孩。
可作为一个女孩子,小刘还是不由觉得特难为情。她忙轻声提醒了一下小男孩就又刷起了视频。可刷了一会儿,她总觉得有双眼睛在裙底窥视。
于是,小刘又抬起头来察看,依旧是刚才被她提醒过的那个小讨厌。她怕自己过于敏感,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忙躲开小男孩去到另一边。
谁知,小男孩就像着了魔一样,小刘走到哪里,他就追到哪里并用一双好奇而贪婪的眼睛仰望小刘的裙底。
虽说只是个小朋友,但四五岁的孩子已有了性别意识。小刘大庭广众之下被一个小男孩这样几番窥视裙底风光,任谁也忍无可忍。
小刘不由生气了,于是她又向这个小男孩发出提醒。她一本正经地告诉他不可以这样,这是非常不礼貌的行为。
她边说边环视周围,希望小男孩的家长可以重视并引导一下他,可别让孩子从小就模糊了对错的界线。
你穿成这样不就是让人看的,敢穿还不敢让人看啊,听到小刘对小男孩的说教,孩子妈妈护子心切,对着小刘就是一顿劈头盖脸地斥责。
小刘见孩子妈妈这样没理还抢三分,也激愤地连声怒问,难道你孩子窥视我的裙底是正确的吗?
她们的争吵立引来车上人的热切关注。当大家听明白两人争执的原因,有人怒怼孩子妈妈,人家穿什么衣服关你啥事?
见大家一起指责自己,孩子妈妈也深知,若她继续不讲理,一定会引起众怒。她就是浑身是嘴,也说不过一车厢的人啊!
好汉不吃眼前亏,孩子妈妈选择了暂时闭嘴。小刘以为这事儿就算过去了。
你干什么?突然间小刘惊恐的声音传来。她急忙往下拉拽自己的裙摆,但因裙子尺寸较短,孩子妈妈这有意一掀,小刘整个裙下风光就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
这样的人格尊严污辱谁受得了,小刘气得浑身哆嗦,她立刻报了警,一定要让对方充分认识到她的错误,并公开道歉做出应有的赔偿!
这真是熊孩子背后的熊家长,难怪孩子那个样子。孩子有这样的妈妈,真为他的前途担忧,有人感叹。
太恶劣了,自己有错在先,不但不认错,还当众掀起人家小姑娘的裙子,这不是猥亵吗,简直是当众耍流氓,有人愤慨。
那孩子才四五岁能懂什么,小姑娘也太上纲上线了,真能作,难怪孩子妈妈气不过,也有个别人不以为然。
网友们各抒己见,议论纷纷。笔者认为,这件事无论从哪个角度讲,孩子妈妈的说法做法都是不占理的。
首先,孩子虽小但并非没有意识。他对外界的认知,需要监护人的正确反馈和引导,这也是法律所要求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母对未成年⼦⼥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小男孩才四五岁,作为妈妈理应正确引导规范他的言行,让他从小知对错明是非,这才是对孩子真正的爱和负责,而不是一味偏袒,错上加错。
其次,孩子妈妈在公开场合当众掀起小刘的短裙,并让她应该得到保护的隐私暴露于人前,其行为不仅恶劣而且已涉嫌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我们需要知道的是:猥亵他人,不仅仅是指男女之间,也包括同性之间。本案中孩子妈妈的行为就符合同性间的猥亵行为这一情况,她受到的将不仅仅是众人的遣责,就连法律也会对她说不。
在如今的社会中,穿衣打扮只要不违背公序良俗,人们都会抱着宽容的心态去接纳,谁都不能以自己的标准去要求他人。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你觉得孩子妈妈应该道歉并对小刘做出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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