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电动车新国标实施至今,已经4年多的时间,2023年,对于超标电动车来说是个大坎。作为过渡期产品,全国多地超标电动车的过渡期快要结束了。

那么,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结束后,是否只能报废处理?

目前为止,国内有20多个省禁止超标电动车再上路,否则将进行罚款。例如广东湛江明确了8月1日起,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结束不得上路,违者将被处1000元罚款。

从今年1月开始,浙江、山东的超标电动车过渡期就结束了。

然而,两个地方却采取了截然不同的做法,浙江省禁止超标车继续上路,但山东却延期了超标车上路期限,而且不禁行,不罚款。

山东济南、泰安:超标电动车能上路、不禁止

原定于去年年底,超标电动车将禁止上路的山东也传来好消息。

泰安、济南交警在回复关于临牌超标电动车能否上路行驶的消息时,明确了:能上路、不禁止,临牌超标电动车白牌能继续上路行驶。

除了山东,还有其他很多地方也在对超标电动车的过渡期政策进行人性化的调整,而且交警与车主保持也一定的默契,仍允许超标电动车上路。

云南省:不再统一设置过渡淘汰期

今年4月,云南有市民关于超标电动车的上路问题,向相关执法部门留言。

云南省公安厅对此也明确回复了:云南省部分市不强制禁止过渡期结束的超标车上路,不再对超标电动车设置统一过渡淘汰期。

对超标电动车的使用者,市公安交通部门主要是以宣传和倡导为主,倡导大家使用“新标车”,淘汰“违标车”,减少“一刀切”执法。

这一行为对于超标车车主来说,无疑是好消息。

但是云南省部分地区还是采取强制措施的,比如普洱,自2023年6月15日起,严禁超标车上道路行驶,否则将处以200至500元不等罚款,并扣车辆。

陕西省:延长超标车过渡期一年

陕西省也在早前明确了,超标电动车过渡期再延长一年,可以继续使用到2025年6月30日,这让陕西省将近千万辆的超标电动车仍然可以上路。

在过渡期间,市民们骑超标电动车上路不用担心被扣车和罚款,只要悬挂临牌就可以和国标车一样行驶。

除了陕西省,还有湖北省、天津市、广西省等等,都让车主可以继续使用超标电动车,这种措施受到了很多车主的支持。

虽然超标电动车可以上路,但还有以下三个条件。

1、车辆必须配备过渡期临时牌照

超标电动车的车主一定要备案和申请临时牌号再上路,否则一般会被处50元不等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直接没收车辆。

2、乘驾人员都必须戴好安全头盔

无论是超标电动车还是新国标电动车,或者摩托车的用户,上路必须一人一头盔,否则会被处以20-50元罚款。

3、车辆不要加装,改装等

电动车上路禁止加装遮阳伞,遮雨棚等物品,交警发现会当场拆除,不配合的车主可能被处罚。

小辣椒总结

总结来说,不禁行不罚款不扣车,多地延长超标电动车过渡期:

山东省:过渡期满后,超标电动车能上路、不禁止

云南省:不再统一设置过渡淘汰期

陕西省:超标车过渡期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

虽然超标电动车延长了过渡期,但是提醒大家未来选购还是要以能上牌的国标车为主,同时上路要注意悬挂车牌、佩戴头盔、不得改装车辆,免受罚款甚至扣车的处罚。

对此大家都有什么样的看法呢?欢迎你的精彩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