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十二年(1832年)二月,林则徐奉命调任江苏巡抚,于当年六月抵达苏州就任。
第二年七月、八月间,由于连降暴雨,江苏上元、江宁、句容、江浦、仪征、丹徒等地发生洪灾,造成粮食大范围减产。
嘉庆、道光年间,江南一带水旱灾情不断。就在林则徐就任江苏巡抚的前一年,江苏因运河决口酿成一场大灾,以至出现“颗粒无收,哀鸿遍野”的惨景。江苏本是鱼米之乡,繁华富庶,在连年灾害的影响下,这里“民力愈见拮据”,抵抗灾害的能力越来越差。如果不进行赈灾的话,势必会形成一场席卷多地的饥荒。
救灾如救火。面对严峻的灾情,林则徐一方面奏报朝廷,请求朝廷拨付赈灾粮食,救援已经揭不开锅的灾民;一方面出台各项措施,迅速开展赈灾工作。
具体是怎么做的呢?
“民以食为天”。当务之急,当然是要让灾民吃得起饭。林则徐下令,设立了固定的粥厂。粥厂每天熬煮两次米粥,煮好后,盛放到粥桶里,由夫役人员担到相应区域,派发给灾民。
考虑到天气渐渐变凉,林则徐为灾民准备的粥桶上面设有木盖,有利于保持米粥的温度,能够放一段时间而不至于变冷。
我们可以想象,在寒风渐起的时候,一碗热腾腾的米粥,对陷于饥荒中的灾民来说,是多么大的慰藉和温暖。
那时候,官府财力有限,林则徐发动较富裕的士绅家庭,站出来承担社会责任。他们“有买米平粜者,有采办杂粮辘轳粜施者,有收养幼童弃孩及流亡病丐者,有捐修各项工程以代赈济者”。
对于那些经济条件一般,又很想帮助灾民的普通家庭,林则徐让他们几家人施舍一担米粥,相当于“众筹做慈善”。
古代有以工代赈的传统做法。林则徐坚持在赈灾中组织以工代赈。
当时,江苏官员和地方士绅积极捐款捐物。林则徐将筹措到的善款用于挑浚昭文县境内的白茆河河道。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方面,是可以去淤泥、通河道,便于蓄水灌溉和运输,有利于灾后重建、休养生息。另一方面,是以工代赈,解决了灾民吃饭问题,救人性命,度过灾年,稳定地方。
江苏按察使李彦章曾经在广西任职,试栽过早稻,取得一定的经验。他向林则徐提出建议,希望在江苏试种早稻,可以提前收获稻谷,减缓灾情。林则徐接受了这个建议,亲自主持试种,收获了一些早稻,对救灾起到了一定的协助作用。
林则徐还打算联合两江总督陶澍一道,联名向道光皇帝奏报灾情,请求缓征漕赋,以救灾民。
可是,他没有想到,联名奏折还没写,道光皇帝的圣旨先来了。道光皇帝未卜先知,称“江苏等省几于无岁不缓,无年不赈,国家经费有常,岂容以展缓旷典,年复一年,视为相沿成例?”他进一步威胁说:“该督抚(陶澍、林则徐)等不肯为国任怨,不以国计为亟,是国家徒有加惠之名,而百姓无受惠之实,无非不堪下吏私充囊橐,大吏只知博得声誉。”这是暗指陶澍、林则徐二人中饱私囊、沽名钓誉。
这种口吻是相当严厉的。
陶澍打了退堂鼓,不敢写联名奏折了。可林则徐没有退缩,亲笔写就一封长达3000多字的奏折《江苏阴雨连绵田稻歉收情形片》,如实反映了灾区的惨状。
道光皇帝见到奏折后,密令陶澍复查。在陶澍的支持下,林则徐的奏请最终得到了道光皇帝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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