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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部分街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图则修改(调整)公众意见征询规划批前公示》

针对北沿江高铁路段、周山河新城、天禄湖板块等多处用地规划,作出相应调整

规划范围:


1、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寺巷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A5局部地块:东至鹏举路,南至泰事达路,西至口泰路,北至北沿江铁路; B3局部地块:东至泰州大道,南至祥龙路,西至南官河,北至周山河; D2局部地块:东至吴陵南路,南至海军西路,西至科创路,北至规划支路;

2、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珠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G3局部地块:东至中干河,南至周山河,西至祥泰路,北至现状围墙;

3、泰州综合保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D局部地块:东至祥泰路,南至海军西路,西至盐泰锡常宜铁路,北至祥龙路;

4、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野徐镇(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0-02单元局部地块:东至鼓楼路,南、西、北至现状小区; 20-09单元局部地块:东至鼓楼路,南至三桥路,西至天禄湖,北至现状酒店;

5、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野徐镇(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C单元局部地块:东至东风路,南至解家舍路,西至鼓楼路,北至褚家洼路;

6、泰州市高港区滨江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27-12局部地块:东至新城港,南至东风南路,西至跃进中沟,北至纬五路;

7、泰州市高港区刁铺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3-04局部地块:东至扬子江北路,南至许庄河路,西至府东路,北至繁荣巷;

8、高港区口岸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4-09单元局部地块: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春江路,西至扬子江路,北至许陈河; 24-21单元局部地块:东至规划河道,南至港城东路,西至高港大道,北至春港路。 24-22单元局部地块:东至规划河道,南至规划春江路,西至高港大道,北至港城东路。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9月18日

根据规划,此次局部调整的A5、B3、D2地块,位于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寺巷街区

A5局部地块规划范围东至鹏举路、南至泰事达路、西至口泰路、北至北沿江铁路临近在售新盘中南·君启

修改内容:

由于北沿江铁路建设占用学校部分用地,对学校用地范围进行修改,原学校西南侧地块修改为中小学用地,纳入学校用地范围。

1、将A5-10地块用地性质由零售商业用地B11修改为中小学用地A33,并与A5-11地块合并,重新划分为A5-12地块、A5-13地块。 2、A5-12地块用地面积8.39公顷,容积率为≥0.6,建筑密度为≤45%,建筑限高36米,绿地率为35-45%。 3、A5-13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用地面积0.99公顷。

B3局部地块规划范围东至泰州大道、南至祥龙路、西至南官河、北至周山河。临近万象城商圈、中南·智在云辰、周山河小学、周山河初中、天德湖公园

修改内容:

落实现状周山河滨河绿化带,滨河路位置相应调整;与《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衔接,取消地块东北角的江州路南延预留通道及防护绿带;将社区用房、农贸市场和幼托用地调整至鹏举路西侧,规模保持不变。原控规B3-1、 B3-2、 B3-3、 B3-4、 B3-5、B3-6、 B3-7、 B3-8地块重新划分为B3-10、B3-11、B3-12地块;

1、B3-10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8.09公顷,容积率1.01-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 地块内配建社区用房和农贸市场。 2、B3-1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10.50公顷,容积率1.2-2.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 3、B3-12地块用地性质为幼托用地,用地面积1.10公顷,容积率0.5-0.9,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15米。

D2局部地块规划范围东至吴陵南路、南至海军西路、西至科创路、北至规划支路。

修改内容:

1、落实两座已建桥梁。 2、在地块D2-11南侧增设出入口,河道上增设桥梁连接相关道路; 3、D2-9、D2-11地块间的中干河上增加一处桥梁,便于联系。

根据规划,此次局部调整的G3地块,位于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珠街区

G3局部地块规划范围东至中干河、南至周山河、西至祥泰路、北至现状围墙。

修改内容:

地块北侧增设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18米。结合现状,对G3-02、G3-04、G3-05、G3-15地块范围进行修改,重新划分为G3-20、G3-21、G3-22、G3-23、 G3-24、G3-25、G3-26地块,修改地块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

1、G3-20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41.59公顷,容积率≥1.3,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 2、G3-23地块用地性质为文化设施用地,用地面积1.86公顷,保留建设现状。 3、G3-21、G3-22、G3-24、G3-25、G3-26地块用地性质均为防护绿地,用地面积分别为4.58公顷、1.31公顷、1.01公顷、0.58公顷、1.05公顷。

根据规划,此次局部调整的D地块,位于泰州综合保税区

D局部地块规划范围东至祥泰路、南至海军西路、西至盐泰锡常宜铁路、北至祥龙路。

修改内容:

落实城镇开发边界,衔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道路体系,取消相关规划道路,合并地块

1、将D-03、D-04、D-05、D-06地块合并,地块编号修改为D-08。 2、D-08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36.05公顷,容积率≥1.2,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 3、D-08地块北侧与祥龙路之间预控21米宽绿地。

根据规划,此次局部调整的20-02、20-09地块,位于医药高新区野徐镇(西片区)

20-02单元局部地块规划范围东至鼓楼路,南、西、北至现状小区。紧邻天禧玫瑰园。

修改内容:

地块已纳入城镇开发边界,且符合落地上图方案,但不在原控规规划范围内,需对原控规进行修改,将其纳入规划范围,编制地块图则。

(1)20-02-10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1.58公顷,容积率1.01-1.5,建筑密度≤35%, 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米。 (2)20-02-11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0.29公顷, 绿地率≥70%

20-09单元局部地块规划范围东至鼓楼路,南至三桥路,西至天禄湖,北至现状酒店。紧邻天禄湖

修改内容:

与《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衔接,优化交通组织和用地布局,增加支路,将09-13地块用地性质由医疗卫生用地修改为二类居住用地和商住用地

(1)原09-13地块划分为4个地块,编号分别为20-09-14、20-09-15、20-09-16、20-09-17,其中: 20-09-14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6.51公顷,20-09-15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 用地面积3.73公顷。20-09-14和20-09-15地块容积率1.01-1.6,建筑密度≤35%, 绿地率≥30%,建筑限高60米; 20-09-16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用地面积4.86公顷,20-09-17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6.67公顷。20-09-16和20-09-17地块容积率1.01-1.6,建筑密度≤35%, 绿地率≥30%,建筑限高60米。 (2)原09-10地块拆分为3个地块,编号分别为20-09-18、20-09-19、20-09-20,地块用地性质不变,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分别为14.77公顷、2.28公顷、1.81公顷,绿地率≥70%。

根据规划,此次局部调整的C单元地块,位于野徐镇(东片区)

C单元局部地块规划范围东至东风路,南至解家舍路,西至鼓楼路,北至褚家洼路。临近天禄湖。

大致位置 仅供参考

修改内容:

与《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衔接,优化道路体系和用地布局,将野徐路南延至解家舍路,道路红线宽25米;将C-07地块划分为C-09和C-10地块;将C-10地块由医院用地(医疗配套孵化中心)修改为二类居住用地

1、C-09地块用地性质为医院用地,用地面积5.77公顷,容积率1.0-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60米。 2、C-10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9.07公顷,容积率1.01-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60米。

根据规划,此次局部调整的27-12地块,位于高港区滨江新城

27-12局部地块规划范围东至新城港、南至东风南路、西至跃进中沟、北至纬五路。

修改内容:

地块已纳入城镇开发边界,且符合落地上图方案,但不在原控规规划范围内,需对原控规进行修改,将其纳入规划范围,编制地块图则。

1、27-12-01和27-12-02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分别为6.01公顷和9.71公顷,容积率1.01-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60米。 2、27-12-02地块配建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300平方米)、商业设施(建筑面积不超过10%)和对外开放街旁绿地(位于地块东北角,用地面积不少于6500平方米,边界可以适当调整)。

根据规划,此次局部调整的23-04地块,位于高港区刁铺街区

23-04局部地块规划范围东至扬子江北路、南至许庄河路、西至府东路、北至繁荣巷。临近吉祥园

修改内容:

结合现状,将23-04-12、23-04-14两个地块重新划分为三个地块,编号修改为23-04-18、23-04-19、23-04-20。

1、23-04-18地块用地面积修改为2.06公顷,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不变. 2、23-04-19地块用地性质为零售商业用地,用地面积0.81公顷,容积率1.5-2.0、建筑限高50米、建筑密度≤50%,绿地率≥10%。 3、23-04-20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2.78公顷,容积率1.01-1.8、建筑限高60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根据规划,此次局部调整的24-09、24-21、24-22地块,位于高港区口岸街区

24-09单元局部地块规划范围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春江路,西至扬子江路,北至许陈河

修改内容:

为保护现状古树,结合古树保护范围修改春江路道路线型,北侧相邻地块用地范围相应调整,地块编号修改为24-09-22。 24-09-22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7.14公顷,容积率1.01-2.0, 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60米。

24-21单元局部地块规划范围东至规划河道,南至港城东路,西至高港大道,北至春港路。

修改内容:

地块已纳入城镇开发边界,且符合落地上图方案,但不在原控规规划范围内,需对原控规进行修改,将其纳入规划范围,编制地块图则。

(1)24-21-0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3.93公顷,容积率1.01-1.8,建筑密度≤25%, 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 (2)24-21-02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用地面积6.45公顷,容积率1.2-3.0,建筑密度≤55%,

24-22单元局部地块规划范围东至规划河道,南至规划春江路,西至高港大道,北至港城东路。

修改内容:

地块已纳入城镇开发边界,且符合落地上图方案,但不在原控规规划范围内,需对原控规进行修改,将其纳入规划范围,编制地块图则。

24-22-0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8.69公顷,容积率1.01-2.0,建筑密度≤25%, 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

图文来源: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综合编辑:泰州百晓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