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涛 通讯员 黄薇)日前,雨湖区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一行驱车70多公里,来到地处偏远的湘潭县法院青山桥法庭,巡回审理一起行政案件,让当地村民“零距离”旁听庭审。这是我市法院系统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举措,加强行政审判公开、透明和普法宣传力度的一次有益尝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集中管辖规定,雨湖区法院集中管辖被告住所地为湘潭县、岳塘区、韶山市的行政审判案件。王某某等人诉某乡政府及第三人王某艳、王某阳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因案件当事人较多且大多数住在湘潭县,王某阳已80岁高龄,承办法官在与湘潭县法院联系后,决定在青山桥法庭巡回审理这起案件。

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击声,案件正式开庭审理。合议庭组织了各方当事人举证和质证、证人出庭、庭审发问等一系列法庭调查程序。因案件牵涉面广,原告与第三人之间矛盾较尖锐,合议庭紧紧围绕被诉行政行为,准确归纳争议焦点组织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最终,庭审历时3小时30分顺利完成。

庭审结束后,为全面了解案件事实,承办法官不顾高温炎热,驱车20多公里山路到达涉及争议的宅基地现场,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力求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行政审判巡回审理是连接基层群众与行政机关的桥梁。”承办法官告诉我们,通过这次巡回审理,让群众零距离、全过程感受审判的庄严、法庭的严肃和司法的魅力,同时将案件审理置于社会和群众监督之下,实现了审判公开、透明,既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又彰显了司法温情。

今年以来,我市法院系统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进一步加大了对集中管辖区行政案件巡回审理的力度,让群众近距离感受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力量,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