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既可以说,“框架之外,别无他物”;也可以说,“框架不存在”。原因在于:一方面,一切行为皆因框架的生成而生成,即使是精神病患者的反常行为,也与无法判断框架有关;另一方面,框架通常是在社会行动中生成的,而不是天然存在的。然而,不管以上两种观点有多么大的分歧,它们在现象学语境中都是辩证统一的。因为,这两种观点都认为框架并非客观的存在物,而是一种需要被显现的存在,它的首要特征便是生成性。框架最重要的特点在于,它并不是思维定式、图式、基模这一类主观心理学的概念,而是处于人与社会结构的中间。而率先引导我们以这种方式来理解“框架”的学者,便是20世纪最具理论想象力的社会学家欧文·戈夫曼。

1974年,《框架分析:经验组织论》(下文简称《框架分析》)一书问世。这时距离戈夫曼的博士论文和成名作《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 (1959)的出版已经整整15年。此时的戈夫曼已经52岁,他对自身社会学理论体系的建设也日臻完善,在学术界,“拟剧论”已经成为他标志性的理论名片。他不仅能够熟练地征用攻读博士学位时便已经熟悉的社会学芝加哥学派的角色理论和当时美国社会学的主流——结构功能主义以及后功能主义,而且开始接触到现象学社会学,尤其是阿尔弗雷德·舒茨和哈罗德·加芬克尔的理论以及实用主义哲学中现象学的维度。除此以外,戈夫曼还从英国人类学家格雷戈里·贝特森、经济学家托马斯·谢林等学者那里获得了许多灵感。在充分吸收这些理论资源之后,戈夫曼不再满足于从社会结构与社会组织等传统社会学的核心概念出发去理解社会,也不再满足于“拟剧理论”的前台/后台二元结构,而设法通过克服“社会结构”与“个体行动”的二元对立去建立一种更具整体性的社会学理论。而贝特森提出的“框架”概念,使戈夫曼突然找到了理论整合的突破口。

受到格式塔心理学的启发,贝特森于1955年在《游戏与幻想的理论》一文中提出了“心理框架”的概念,指出“框架”是一种真实的“存在”,它能够帮助个体把某事物放在关系中去理解其意义。

贝特森关于“框架”的这些讨论深得戈夫曼的赞许。他表示:“贝特森论文中提出的‘框架’概念与我想使用的它的含义大致相同。”应当说,贝特森的文章已经赋予“框架”一词较为丰富的内涵,但从酝酿《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时就开始思考不同情境中个体行动的戈夫曼,显然对“框架”有着更为整体性的思考。相较于贝特森运用格式塔心理学的原理对人们的认知行动进行解释的努力,戈夫曼显然更具有理论野心。

尽管戈夫曼表达了他对贝特森框架定义的认可,但他从一开始便坚持了自己社会学而非心理学的立场。戈夫曼没有像贝特森那样将“框架”仅仅看作人的心灵和认知的问题,而是将“框架”看作另一种与社会结构和社会组织相对应的社会现实。戈夫曼的立场是一贯的,他从没有想要抛弃社会结构,这一点使他与绝大多数第一代社会学芝加哥学派的成员都不一样。其实,当戈夫曼在15年前使用前台/后台、剧班/观众这些概念时,这种倾向就很明显。这些结构性的拟剧论概念体现了“第二个社会学芝加哥学派”对符号互动论的改造,目的是使之更偏向社会学的主流视角。

框架之所以是一种社会现实,与无处不在的初级框架有关系,这也是戈夫曼框架分析理论的起点。在戈夫曼那里,初级框架是任何行动者在认识事物时都会自然而然采用的解释基模。这些基模可以是成形的,由实体、假设和规划构成的系统,也可以是一种不成形的视角或理解方式。在此基础上,戈夫曼又把初级框架一分为二,即自然与社会两种不同的初级框架。

在戈夫曼看来,自然框架和社会框架之间充满了张力,二者构成了理解某个行动和采取某个行动的完全不同的认知路径。他以下棋为例阐释了这一点:按照自然世界的理解,有足够力量挪动棋盘上的棋子就是下棋;而根据游戏世界的规则,符合下棋规则的走子才是下棋。因此,从前者的角度来看,一个有能力移动棋子的婴儿在棋盘上移动棋子也是在下棋,而从后者的角度来看,那个婴儿显然不会下棋。进一步而言,不同的初级框架之间也充满了张力,社会的初级框架尤其如此,因为存在着围绕不同的社会目的组织起来的各种规则,不同的规则意味着对不同初级框架的选择。所以,每个人的社会行动都会面临一系列的初级框架,哪怕是对周遭事物的“匆匆一瞥”,也需要个体基于自然和社会框架对事件进行确认并应用预期的视角来理解事件。

写到这里,不过是前两章的篇幅,戈夫曼的理论野心已经呈现出来:他想通过“框架”这个概念及其丰富的内涵,来说明人是如何存在于自然与社会环境之中的。框架成为人与环境发生关系的中介,只有通过框架,世界才能被理解和赋予意义,行动者才能通达日常生活的世界。当然,不同的框架帮助行动者建构了不同的环境,并创造出具有不同秩序的世界。这种人与环境的关系显然并不是行为主义所说的那种刺激与反应的关系,相反,在框架的组织之下,人与环境的关系是一种“双向奔赴”的意义生成。在这里,框架理论具有一种本体论的色彩,它并不满足于主客体二元论的贫乏和单调,而是颇具洞见地强调,居于行动者与环境之间的中介恰恰构成了世界生成的起点。所以在《框架分析》一书中,戈夫曼其实非常清楚地摆明了他的立场:“框架之外,别无他物。”

然而,戈夫曼并没有打算在本体论层面结束战斗,作为一个社会学家,他必然对关于框架的认识论更感兴趣。所以,在《框架分析》中摆弄那些形形色色的框架似乎对戈夫曼更有吸引力。这一部分内容写得极其繁复,取材于不同文本中的个案和场景,有些个案和场景甚至极具新闻性和戏剧性。

戈夫曼对“框架”类型学的论述始于他对“初级框架”的反思。他对这个概念本身的内在张力以及由此产生的含混性并不是很满意,而且他认为,在很多情况下,这个概念并不能很好地解释人复杂的社会行为。于是,他从贝特森的结论中推导出另一对二元对立的概念:基调与调音。

“调音”的出现意味着对初级框架所奠定的“基调”的“系统性转换”。调音出现后,非真实的活动出现了,但这种活动对于人类社会而言,不仅客观存在,而且在日常生活中非常常见。

在戈夫曼看来,调音无处不在,且会不断发生,可能会出现对调音的再调音。他在仿真、竞赛、仪式、技艺重演(其实就是演习和练习)和重组(接近于角色的反串)等五种行动中,讨论了基调与调音的关系。事实上,尽管调音无处不在,但它仍然极大地受制于基调限定的框架。如果说调音是一种没有什么恶意的框架转换方式的话,那么捏造则不太一样。戈夫曼认为,基于对是否心存恶意的判断,框架的转换可以被分为调音和捏造两种方式。捏造和调音同样需要从初级框架中获得内容,但调音通常引导参与者对参与之事达成共识,而捏造则会制造差异与分化,而且还会直接导致捏造者的信誉受损。捏造可以是开玩笑和搞恶作剧这样不伤害参与者根本利益的行为,也可以是诈骗和栽赃等可能造成严重伤害的行为。不过,除了性质有些差异以外,捏造毫无疑问也是调音的一种方式。戈夫曼用不同的术语讨论这二者的差异无非是为了在第六章进一步地讨论“对调音的捏造”和“捏造的调音”,并试图在第五章说明戏剧框架的独特之处:“戏剧框架算不上一种善意的构造,也不只是一种简单的调音。”然而,戏剧与仿真有根本的区别吗?

笔者认为,把捏造或者戏剧表演作为一种特殊的调音单列出来讨论,其实大可不必,甚至影响了分类学的严谨性和抽象性。把调音作为整体性的文化框架可能会效果更好。戈夫曼的细腻和精致——或者从贬义的角度来说其琐碎——已经严重影响了文本的可读性,他甚至没有忘记讨论打破框架的活动和行为,并且对框架化的实践如何发生失误的过程和错误的类型进行了冗长的分析。尽管如此,这种详尽的讨论向我们呈现了一个伟大的社会学家如何将司空见惯和习以为常的世界陌生化的过程。正是这种陌生化的处理,使我们对人的社会行为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戈夫曼的框架理论也许还有可以商榷的余地,但他这种基于框架的认识和分析视角却是令人赞叹的。

不过,这种对世界陌生化的着迷,直接断送了戈夫曼建立框架理论体系的可能性。在眼花缭乱的事实面前,戈夫曼其实回答不了什么是“框架”、框架到底是不是真实的以及框架有哪些类型等问题。如果说“框架之外,别无他物”,那么这个先在的框架是哪里来的,难道框架及其意义不都是在社会行动中生成和协商的吗?难道真的存在客观先在的框架吗?戈夫曼当然明白,框架从来就不是客观的存在物,而只是人们接触社会的方式,人们通常意识不到它的存在,任何对框架的呈现说到底都只是对框架碎片化的展演。但如果说框架不存在,而是具有生成性和不可穷尽性,那么戈夫曼强调和描绘的这些形形色色,甚至连他自己都难以归类的框架为什么具有那么明显的可见性?为什么框架被戈夫曼描述为稳定的、结构性的和“客观存在”的?由此可见,戈夫曼从未放弃他的拟剧论,他不断地强调着舞台的边界、空间和脚本,这在很大程度上彰显了他的实在论倾向。

胡翼青

2023年4月18日于镇江宝华山

本文摘自胡翼青教授为《框架分析:经验组织论》一书所作导读,有删减。

目录

框架分析:经验组织论

〔美〕欧文·戈夫曼 著

杨馨、姚文苑、南塬飞雪 译

定价:148.00元

ISBN:978-7-301-34107-0

2023年8月出版

编辑: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