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岁老人倒地,男子好心送其就医,不料途中遭遇车祸,反遭老人家属索赔,但法院却判决男子不用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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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高院公布了一起案例。
某日凌晨3时左右,83岁的王某在马路中央倒地不起。接到群众报警后,民警向群众了解,获得其侄子小李电话并与其联系。小李又电话通知该名老人的女儿小王。由于小王没有交通工具,便电话请求小李帮忙驾车将其父亲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不料途中与郑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交通事故。王某在医院治疗67天后去世。老人的子女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小李、郑某、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463209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老人的死亡原因未特指,无法证明与交通事故有关,小李的行为系自愿无偿救助行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应先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过错方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分担。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扶老助幼、解危纾困等义举,是应秉持的道德原则,让司法更好为良心善举撑腰打气,才能消除挺身而出时的顾虑、扶危济困后的麻烦。
很多网友表示,法院的判决为好人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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