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公司因为超范围开数电票被处罚了!数电票,能不能超范围开具呢?
01
超经营范围开数电票被处罚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的一则稽查报告显示:某公司超经营范围开具数电票90万元被处罚。
1、违法事实
你单位在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虚开74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均为数电票,金额合计898,235.38元,税额合计5,724.77元,价税合计903,960.15元。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南城税务分局提供的《情况说明》、《东莞市凯挥莱塑胶有限公司一户式货物明细查询》,证明你单位进销异常的情况,开票货物名称超出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处理决定
对你单位定性为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74份,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
超出经营范围开票是很多单位都会遇到的问题,税务局究竟允不允许超经营范围开票呢?能不能超经营范围开数电票呢?快跟小编一起开看看。
02
超出经营范围可以开票吗?
可以开数电票吗?
曾经国家税务总局和12366纳税服务平台上都有过明确答复。
原文内容:
“超经营范围开票,偶发一笔酒酒类业务,能自己直接开票吗?
答:发票请根据合同内容及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如实填开即可。”
原文内容:
“我公司现有一次临时性业务需要开具发票,但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没有该范围,在不变更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可以办理吗?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及《增值税发票开具使用指南》(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因此,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国家有明令禁止销售的外,即使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也应当据实开具发票。”
从税务局的回答来看,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在不变更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是可以开具发票的,数电票当然也可以超范围开票,但是强调的是如实,不能虚开发票。
但是超范围开票还有其他的问题,比如发生了开票异常怎么办?有什么风险?我们一一来看。
03
超经营范围开票出现异常怎么办?
一次性给大家解答清楚!
一、开票异常!无法在开票系统开具相应税率的发票!
如果企业发生了经营范围外的业务要自行开具发票,但是开票系统没有这个业务对应的税率,会计人员无法在开票系统开具相应税率的发票。比如:某小规模纳税人经营范围为销售服装,但是取得了不动产租赁服务的收入,前者适用3%征收率,后者适用5%征收率。在开票系统里找不到5%的征收率,没法开票。
二、申报异常!开出发票后申报出现异常!
税总发[2017]124号文件中说明了,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内容包括表表比对、票表比对和表税比对。所以如果开具了与日常经营业务相差比较大的发票,可能会出现申报异常的提示。
三、不改营业执照不核定!
各地政策不一样,有的地区要求必须变更经营范围,才能核定税种和品名,那就变更一下。有的地区,企业偶然发生超经营的业务,开票和申报时都没有障碍,可以自行开具发票。这个企业根据各地的政策来。
最后,对于超经营范围开票的具体操作,我们给出2点建议。
1、对于临行性业务:①去税局核定相关的税种和征收品目;②带上盘重新发行一下。具体要不要做经营范围变更,这个各地政策不一样,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来。
2、对于经常性的业务,建议变更工商登记,变更一下经营范围,再去税务做税务事项的变更然后开具相应发票。否则可能面临处罚的风险。
04
超经营范围开票风险大?
4条红线千万别碰
红线一:虚开发票
好阔怕!税局1天内送达4份虚开发票的稽查公告。那么超出经营范围开票算不算虚开呢?
根据国务院第587号令第22条的规定,为他人、为自己或者让他人为自己,亦或是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
注意,这里强调的是与实际业务是否相符,而不在于超出在营业范围之外。
另外按照规定,如果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国家有明令禁止销售的外,即使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也应当据实开具发票。
因此,对于真实发生的业务可以开发票,不限定是否在经营范围之内。但是对于发生的业务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开具发票会被列为虚开发票的行为。所以各位老板和会计一定要注意尺度,注意交易的真实性,别因为可以超经营范围开票了,就可以随意开票,千万别碰虚开的红线!
红线二: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中有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行为。那么“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是否属于“扩大发票使用范围”呢?
营改增前,因增值税发票和营业税发票分别适用不同的业务类型,也分别属于不同的税务机关管理。增值税发票归国税局管,营业税发票归地税局管,分别核定税种,所以不能混淆开具。营改增之后,营业税被取消,统一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发票统一由国税机关管理。
因此,只要是真实的增值税的经营业务,如果超出了经营范围不能认定为“扩大发票使用范围”行为。但不能没有节制。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可能被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还会被没收违法所得。
红线三:合同无效
我国合同法第52条中有规定,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的,②恶意串通的,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的。这些情形或者损害了国家利益,或者损害了集体利益或他人利益。这些合同被认定为无效。
那么超经营范围签订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特别提醒: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505条也规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也就是说,只要不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等,企业法人超越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不能认定为无效合同。虽然这充分体现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的原则,超经营范围可以订立合同,但是各位老板请注意尺度。
红线四:无证经营被罚款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有规定,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将被警告、被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中规定,擅自改变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最高罚款3万元。
那么超范围经营开票会被处罚吗?
目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只是针对超出经营范围从事业务活动有处罚,但是税务机关不限制超出经营范围的真实业务不能开票。如果企业有相关业务请咨询当地部门,建议是先变更经营范围再开票。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税务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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