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京的征地信息
来看看有你家吗
溧水区
PART.01
宁(溧)拟征告〔2023〕47号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治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国土空间计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白马镇朱家边社区庙塘组范畴内。
实际征收土地范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宁(溧)拟征告〔2023〕48号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治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国土空间计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白马镇白马社区杜东组范畴内。
实际征收土地范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宁(溧)拟征告〔2023〕49号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治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国土空间计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永阳街道戴家社区幸庄组、义郎头组范畴内。
实际征收土地范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江宁区
PART.02
宁(江宁区)征补安置〔2023〕62号
一、征收范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湖熟街道龙都社区街西五组、街西九组、街西十七组、西时十组、西时十一组、西时十二组、西时十三组、西时十八组、王后墩十四组、王后墩十五组范畴内。
实际征收土地范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一)拟征收湖熟街道龙都社区街西五组集体所有土地0.118035公顷。其中,农用地0.118035公顷,含耕地0.117003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二)拟征收湖熟街道龙都社区街西九组集体所有土地0.1406666292公顷。其中,农用地0.1406666292公顷,含耕地0.0348368762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三)拟征收湖熟街道龙都社区街西十七组集体所有土地0.0939333708公顷。其中,农用地0.0939333708公顷,含耕地0.0232631238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四)拟征收湖熟街道龙都社区西时十组集体所有土地0.085548公顷。其中,农用地0.082348公顷,含耕地0.0381公顷,建设用地0.0032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五)拟征收湖熟街道龙都社区西时十一组集体所有土地0.997913公顷。其中,农用地0.992413公顷,含耕地0.944797公顷,建设用地0.0055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六)拟征收湖熟街道龙都社区西时十二组集体所有土地0.043848公顷。其中,农用地0.043848公顷,含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七)拟征收湖熟街道龙都社区西时十三组集体所有土地0.021924公顷。其中,农用地0.021924公顷,含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八)拟征收湖熟街道龙都社区西时十八组集体所有土地0.021924公顷。其中,农用地0.021924公顷,含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九)拟征收湖熟街道龙都社区王后墩十四组集体所有土地0.003654公顷。其中,农用地0.003654公顷,含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十)拟征收湖熟街道龙都社区王后墩十五组集体所有土地0.003654公顷。其中,农用地0.003654公顷,含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治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证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宁(江宁区)拟征告〔2023〕113号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治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计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江宁区淳化街道镇集有、双岗社区集体、二十二组、十八组、十二组、田园社区十一组范畴内。
实际征收土地范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宁(江宁区)拟征告〔2023〕114号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治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计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江宁区淳化街道镇集有、双岗社区集体、十二组、十六组、十三组、十四组、十五组范畴内。
实际征收土地范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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