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女子十多年前买了一套房子投资,十几年后女子想把房子卖掉,结果发现房子被楼下的邻居装修入住了,女子要求对方搬出去,没想到对方称:搬出去可以,你先赔我4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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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李女士的母亲在海南海口给李女士买了一套位于二楼的毛坯房,打算作为投资。

由于离得远,又一直未装修,李女士决定将房子卖了。于是她联系了一家中介,让他们过去评估房子的价值。

谁知不久后,对方就告诉李女士,这套房子已经被装修好了,而且有人入住了。李女士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再向对方确认地址,得到的答复却是肯定的。

于是李女士怀着忐忑的心情,立即飞往海口。站在房子外面,她发现中介所言不虚,房子的门锁已经更换,从窗户外面看进去,可以清晰地看到里面已经装修一新,甚至还摆满了生活用品,很显然,房子已经有人入住了。

李女士感到气愤和无助,举目无亲之下,她只能来到物管处,询问这个究竟是怎么回事。结果对方告诉她,这套房子确实是有人装修入住了,而且还是李女士楼下的邻居,开古玩店的老板周先生。

周先生?李女士根据不认识他,觉得这简直是天方夜谭,她立即来到楼下找到周先生询问情况。

周先生见到李女士后十分淡定,他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周先生说,他位于一楼的房子里放了一幅罗贯中的真迹字画,价值400多万,结果李女士家里漏水,把这幅字画毁坏了。

周先生联系物管,对方一个没解决问题,他也想尽办法联系李女士,但是一直联系不上,后来他看到李女士家的门锁没有锁芯,就干脆装修了李女士的房子,住进了里面,这样一来,就解决了漏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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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简直被对方的一番言辞惊呆了,没有经过自己的同意装修了自己的房子还住了进来,竟然这么理直气壮的吗?

李女士要求周先生立即搬走,但周先生却表示,他可以搬走,但前提是李女士先赔偿他的装修损失和400万字画的损失。

李女士不能接受,也感到一头雾水,自己的毛坯房怎么会出现漏水?而且她根本就没有接水管,怎么会出现水渍?

这一系列的问题让李女士感到困惑不已,更让她无法接受,于是她决定报警处理此事。

有人说,如果确实是李女士家里漏水导致周先生字画损毁,那么李女士确实要赔钱,说不定这套房子还不够赔的。

也有人说,李女士家没装修,按理说不可能漏水,况且,就算真的漏水了,周先生怎么证明他的字画值那么多钱?不能全凭他一张嘴吧?

那么,这件事从法律角度来说,应该如何确认呢?

本案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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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周先生是否有权装修入住李女士的房屋?

周先生声称因为李女士的窗户破损,导致雨水渗漏到自己店里,造成了400万字画的损失。

但是,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如果因为李女士的窗户破损导致周先生遭受损失,周先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要求李女士赔偿损失,但不能私自装修入住李女士的房屋。因此,周老板无权装修入住李女士的房屋。

3. 李女士是否有权要求周老板立即搬离?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李女士作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要求周老板立即搬离

同时,《民法典》也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周先生装修入住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李女士的权利,因此李女士有权要求周老板立即搬离。

4. 李女士是否应当赔偿周老板的损失?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如果先生因为李女士的窗户破损遭受了损失,可以要求李女士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周先生想让李女士赔偿,首先他得证明李女士家里确实漏水,并且证明因为李女士漏水,泡坏了他的字画,且他的字画是真迹,价值400万元,否则,他的主张不会得到支持。

如果周先生提供不了证据,他就无权向李女士索赔。

在此事件中,周先生私自装修入住李女士的房屋是违法的行为,如果他无法提供李女士家漏水的证据,李女士不仅不用赔偿周先生的损失。相反,周先生还要赔偿李女士因此遭受的损失。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