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为立案当事人提供全国户籍人口信息查询服务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司法为民的诉讼服务理念,便利当事人立案,节约诉讼成本,全市两级法院将于2023年10月10日起向立案当事人增设查询全国户籍人口信息诉讼服务项目,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案申请人(包括原告、申请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案件立案需要,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查询全国范围内户籍人口信息。

二、立案申请人根据实际需要,可通过法院(包括人民法庭)立案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或在网络立案平台上传申请材料等方式申请查询户籍人口信息。

三、立案申请人申请查询户籍人口信息时,需如实填写《当事人户籍人口信息查询申请表》,并附相关立案材料。

四、户籍人口信息查询申请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

(一)申请材料不齐备的;

(二)案件不属于该法院管辖范围的;

(三)申请查询的信息非户籍登记信息范围的;

(四)无法提供被查询人姓名及出生日期,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码,导致无法提供被查询对象唯一确定信息的;

(五)其他不予办理的情形。

五、本公告自2023年10月10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8日

随着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全市两级法院将于2023年10月10日起向立案当事人增设查询全国户籍人口信息诉讼服务项目,有自媒体统计,江苏省已经有淮安、无锡、连云港、扬州中院分别发布公告,向立案当事人提供全国户籍人口信息查询服务。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

为立案申请人提供全国户籍人口信息查询服务的公告

为进一步扩大户籍人口信息查询覆盖面,提高诉讼效率、节约诉讼成本,今日起,佛山两级法院为立案申请人提供全国户籍人口信息查询服务,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诉讼代理人等因案件立案需要,可向对应案件管辖法院申请全国范围内户籍人口信息的查询。

二、申请人申请查询户籍人口信息的,可在立案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或在网上立案时上传申请材料。

三、户籍人口信息查询工作由人民法院立案庭指定工作人员专职负责,采用专人查询、全程留痕、定期公布查询台账等措施,杜绝信息泄露隐患。

四、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申请户籍人口信息查询的工作指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对申请人的查询申请不予办理:

(一)申请材料不全的;

(二)案件不属于该院管辖范围的;

(三)申请查询的信息非户籍登记信息范围的;

(四)被查询人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不详,导致无法查询的;

(五)其他不予办理的情形。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6月6日

广州中院率先开通“全国人口信息查询”通道:查被告身份信息不再难

想打官司,却找不到被告的身份信息,怎么办?为进一步提高诉讼效率、节约诉讼成本,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率先打通了“全国人口信息查询”通道。

自2021年8月10日起,广州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可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提供全国人口信息查询诉讼服务。

据介绍,案件当事人、代理人、利害关系人等因案件立案、审理需要,确需核查户籍信息的人员,可前往广州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立案窗口或“e查询”专窗填写《户籍人口信息查询申请表》申请查询。

“全国人口信息查询”平台不仅将查询范围扩展至全国户籍人口,还对信息数据进行了优化。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在系统输入查核人员的证件号码不再限于身份证号码,还可凭被查询人的护照、港澳通行证、回乡证等证件号码,实时定位到其在全国范围内人口信息查询(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户籍地、经常居住地、身份照片等),并对查询结果进行打印及下载保全等操作。

为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广州市法院制定了《广州市法院关于户籍人口信息查询工作规范》,将查询权限设定在必要范围内。

注:以上内容综合来自以上各法院官宣及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