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国雄律师/深圳( customsattorney ): 近期,因为有多家转运公司被海关缉私部门立案侦查,首当其冲的当然是转运公司的老板、负责人。但,亦有不少普通员工涉案。这里说几点共性的东西供大家参考:

1、不要认为“自己是个打工、领工资的,没有非法获利,所以不会涉案”。实际情况是,是否有非法获利不是构成走私的条件,关键是你做了什么,而不管你是谁。

2、在转运公司走私案中,除了老板、负责人之外,制单部门的负责人及员工是高危职位,因为制作虚假的单证向海关申报会被认定为欺骗海关,是逃避海关监管的核心行为。

3、如果接到缉私办案民警的电话通知去配合调查,可以先咨询律师搞清楚自己的角色是证人还是嫌疑人,如果是嫌疑人就尽可能去接受调查,因为电话通知到案可以认定为自首。有自首和没有自首,在最后的处理上有很大的区别。

4、做笔录时,要看清楚笔录的标题,是询问笔录(证人角色)还是讯问笔录(犯罪嫌疑人),做完笔录,签字之前要认真核对笔录,如果记录不准确的,应该要求修改。即使办案人员以时间紧催促签字,也要尽可能核对、修改完整,这是你的法律权利。

5、一开始是证人角色,后来转为犯罪嫌疑人的角色;或者一开始是犯罪嫌疑人,但后来不移送检察院,转为证人,都是常见的。

6、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先去咨询专业律师是有好处的,至少自己心里要清楚办案机关的办案逻辑,司法实践中是如何认定的,这才有可能比较好地应对。

吴国雄(深圳) 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专注于走私犯罪辩护、海关争议解决、海关事务专项顾问。居于深圳。

欢迎转载、分享,请注明来源及作者。剽窃侵权必究。

编辑:胡青宁

来源:吴国雄走私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