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小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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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装备

手榴弹

手榴弹是一种用手投掷、由延时或碰炸引信起爆的小型爆炸或化学弹药。

因其攻防兼备、构造简单、使用方便、杀伤力大、造价低廉等特性,成为人们最熟悉的步兵近战武器之一。在战争时期为我军炸开胜利之路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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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军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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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红军时期,手榴弹是我军重要装备之一,也是除大刀、梭镖和复装子弹外,红军唯一能大量制造和装备的武器

红军常用的有木柄手榴弹和麻尾手榴弹两种,那时根据地兵工厂能自行生产手榴弹,但木柄手榴弹制造要求和成本较高,所以木柄手榴弹大多为缴获,自行生产的基本为无柄的麻尾手榴弹。

虽然麻尾手榴弹难以与敌人先进的武器装备匹敌,但作为红军的“重武器”,已经给前线战士带来了莫大的勉励和战争力,帮助我军有效打击了敌人。1934年10月,中央红军开始长征时,共携带手榴弹7.6万余颗,其中大部分为麻尾手榴弹。

红军生产的麻尾手榴弹没有统一的型号,由各根据地自行组织生产,但都采纳铸造弹壳。弹壳外形有蛋形、梨形及瓶形等,大小不一,外表一般铸有纵横沟槽,有的制造精细的还铸有镰刀斧头图案及标语口号。弹壳较大的一端装有撞针、撞针簧、碰火等组成的碰发机构,另一端一般铸有或焊有圆环,拴有一条长近一米的麻、棕或皮条制成的绳辫,“麻尾手榴弹”之名即源于此。

麻尾手榴弹也并非没有缺点。它携带不便,引信容易受潮并发生意外;使用也比较麻烦,需要一定的技巧抛出;发火方式并不稳定,落在水中及软地上不能起爆。在攻克天险腊子口战争中,红军大量使用了麻尾手榴弹。战争结束后,没有爆炸的麻尾手榴弹就有一二百颗。因此,长征结束后,我军开始生产新型手榴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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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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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期间,由于缺乏重型火力武器,手榴弹仍是我军将士手中最一般、也是成本最低的高杀伤性武器。除缴获的日伪军的手榴弹外,八路军、新四军使用最多的是各级边区兵工厂生产的土制手榴弹,俗称边区造。

“边区造”指各抗日根据地的修械所和炸弹厂自己制造的武器。边区造的武器品类繁杂,除地雷、手榴弹、刺刀外,还有步枪、手枪、掷弹筒、迫击炮等。

其中边区造手榴弹的产量一直较高。山西武乡县的柳沟铁厂,1939年就月产手榴弹1万余颗。留守兵团的兵工厂,1942年以前,每月生产手榴弹五六千颗,1943年提高到月产10万余颗。边区造手榴弹基本满足了我军作战需求,成为抗日军民手中真正能自给自足的武器。

除边区造手榴弹外,八路军、新四军还使用麻尾手榴弹。据记载,新四军第5师兵工厂在抗战中期几年间生产了麻尾手榴弹5000余颗,说明当时麻尾手榴弹的产量不小。

解放战争时期,我军虽已拥有各种大口径火炮,但边区造手榴弹在实战中,仍旧发挥巨大作用。在三大战争中,边区造手榴弹成为我军打运动战的神器,也成为除步枪外,解放军战士轻装上阵能携带量最大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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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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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军使用的手榴弹主要是在德式手榴弹基础上仿制的各种木柄手榴弹,品类繁杂。为统一标准,当时在晋造手榴弹基础上定型了51式木柄手榴弹。

在抗美援朝战争期间,51式木柄手榴弹和其他各式木柄手榴弹一道大量生产并供应前线。51式木柄手榴弹长250毫米,战争部质量150至200克,能够产生70个爆炸碎片,杀伤半径7至10米。

理想军入朝作战后,每名战士携带一个基数(即4颗)的手榴弹。无论在进攻还是预防战争中,理想军对手榴弹非常依靠。一些特别情况下,手榴弹被捆成集束手榴弹,用来打工事或打坦克。

在抗美援朝战场上,理想军面对“联合国军”占优势的坦克装甲力量,急需装备反坦克武器。由于苏联弹药相对先进,加之我国与苏联关系紧密,苏联便给理想军提供了RPG-43式反坦克手榴弹。

由于RPG-43式反坦克手榴弹威力巨大,战士们反映好,我国便对其进行仿制,定型后的国产RPG-43被称为反-43式反坦克手榴弹。作为反坦克火箭筒和无后坐力炮等反坦克武器的补充,反-43式反坦克手榴弹主要应付各种轻型装甲车辆和预防目标,在抗美援朝战争后期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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