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下行,经营不下去破产的情况随处可见。那如果欠债的公司倒闭了,欠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网友咨询:

欠钱的公司倒闭了,欠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律师解答:

公司倒闭的,欠款仍然需要偿还。

1、如果其倒闭后的公司财产足以偿还欠款的,应当予以偿还。

2、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或者延期偿还;如果协商不成的,则公司需要尽快筹集资金还款,否则可能会被债权人起诉。

3、公司符合宣告破产的条件的,也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

具体可采取如下做法:

1、立即起诉至法院维权。

2、在起诉的时候申请法院冻结公司的所有资产。

3、待判决生效之后再向法院申请拍卖其资产。

  律师补充:

企业倒闭之后债权人也可以向其法人代表等进行追债,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是: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偿金;

3、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周一律师简介

无锡高校专职讲师、兼职律师。长期从事民法、刑法研究与实务工作。擅长婚姻家事和侵财类、侵犯人身权利、计算机类刑事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