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咨询林地是否可以作为墓地使用
问:林业局工作人员您好,近期本村中,村委会决定征收本村土地,建设公益性公墓。其中本人承包的林地在征收范围,对此我有些困惑,向林业局求助,希望能够得到人民政府权威性答复:1、林地是否可以作为墓地使用?2、如果可以作为墓地使用,请问是依据哪一条政策规定来的,或者需要做什么报备申请?3、土地性质是否可以从永久耕地转变为林地,土地性质的转变依据的哪一条政策规定,或者需要哪些条件?土地性质由永久耕地转换成林地后,是否还能重新转换成耕地?
省林业局回复(20231031):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来信收悉。经研究回复意见如下:一、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规〔2021〕5号)文件第七部分有关概念释义,对建设项目类别划分为基础设施项目、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经营性项目。农村公益性公墓属于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手续。具体申请材料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规〔2021〕5号)文件执行。二、地类的认定我省目前按照《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 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文件执行。如您对地类认定存在疑惑,可咨询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或林业部门实地了解该地块地类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务林人”的疑问:根据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第十条:林地是被禁止建造坟墓;《殡葬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该省林业局依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认为农村公益性公墓可以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手续;是不是违反了《殡葬管理条例》禁止性规定?欢迎大家留言。
务林人
2023年11月10日
延展阅读: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