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纲在一家通信公司做客服,每天要接受大量顾客的投诉、查询、服务要求电话,虽然说是双休制,但是由于周末反而是电话打进来的高峰期,所以单位经常会安排他在周末上班,然后会在周一到周五把休息补给他,但是他听懂法的朋友说,周末上班应当算是加班的,而且是应当算两倍工资,单位却没有给他多算工资,只是安排补给他休息。
所以他有了一个疑问, 补休还要付加班费吗?
来和金宝每日说法看具体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在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以安排补休形式替代加班工资;而在休息日可以以补休形式代替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若安排了补休,可不再支付加班工资,而不能补休的,则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换句话说,双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决定权在企业,职工没有选择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平时工作时间外延长的加班和法定假日的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工资。
当然,我们也要明白一个问题,一般在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情况下,才需要支付其加班费,若是员工自己主动加班,那么不能向单位主张加班费。而单位在支付加班费的时候也要注意,在不同的时间安排员工加班,那么这个加班费的标准是不同的。
而周末安排加班的时候,之后若单位又安排了补休,那么可以不支付加班费。
那么关于这件事你怎么看,金宝每日说法欢迎发表你的看法和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