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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上午,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2023年11月23日

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

关于修改

《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

权益保护条例》的决定

(以下简称《条例》)

修改后的《条例》共四十条

重点突出五个方面的亮点

鼓励守正创新,突出福建特色。本次修改将传承弘扬福建企业家精神、创新发展“晋江经验”以及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最新实践成果写入条例,鼓励和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创新创造和发展壮大。

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活力。《条例》明确,要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政务环境,精准制定实施企业支持政策,完善政策执行方式,及时回应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权益诉求,帮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期限支付款项。

强调公平竞争,提振发展信心。《条例》明确在制定规划政策、实施行政管理、开展项目合作等方面,不得因所有制形式不同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不平等的条件或者标准;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本机构工作人员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办理贷款的尽职免责条件应当保持一致,在授信中不得因所有制形式不同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不合理条件和歧视性要求。

强化工作机制,铸就“护企之盾”。《条例》建立起政府主导的工作协调机制,通过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完善企业维权投诉、举报机制。明确工商业联合会、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等可以采取多种方式维护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

强化权益保护,回应社会关切。《条例》对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较为普遍、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对于完成信用修复的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应当依法依规及时调整或者解除惩戒措施并更新相关信息。对于恶意利用诉讼打击竞争企业,破坏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信誉的个人和组织,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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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商报记者现场提问

发布会上相关部门

还作了以下解答

帮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福建这么做

搭建平台体系。以“信息化”支撑服务“便利化”,按照“一个账号、一网通办”要求,搭建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的“1+10+N”“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涉企综合服务平台网络,即1个省级枢纽平台、10个市级综合平台、N个县级平台。

完善联动机制。《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政企直通车”服务效能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0〕44号)发布,明确企业反映事项的办理时限和办理质量,做到“广服务、重联动、真解决”。

强化办理质效。2022年以来,省级平台先后组织开展16场“面对面”协调会,推动36个复杂问题有效解决。对共性类企业问题,以“直转件”形式直报省领导,并形成答复意见向社会公布。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维护企业权益,取得以下成效

减轻企业负担。2022年为企业减负超过1500亿元。精简整合涉企检查事项,继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主动靠前服务。前三季度共派出6批次近200人次开展挂钩帮扶,帮助协调解决基层和企业提出的问题90多个。

健全服务体系。截至目前,省市县三级已成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92个,其中县级机构82个,覆盖率达100%。

强化诉求办理。充分发挥“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网络作用,今年以来平台累计受理企业信件3646件,办结率99.45%。

来源 | 人民网福建频道

编辑 | 肖泽峻
审校 | 杨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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