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院研究,从案件的事实认定、裁判结果、社会效果、社会关注度、社会影响、对社会公正及社会诚信的引领示范价值、对审判实践的指导意义等方面综合考量,评选出2023年度全院“十大典型案例”,名单如下:

一、范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

报送部门:刑事审判庭

案例编写人:甯立

二、唐某等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

报送部门:刑事审判庭

案例编写人:申伯英

三、四川某某公司执行转破产重整案

报送部门:执行局

案例编写人:邓以涛

四、宜宾某某公司诉宜宾市翠屏区某街道办事处、某某局强制拆除房

屋或设施违法纠纷案

报送部门:行政审判庭

案例编写人:邹洪

五、周某诉绵阳市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

报送部门:安阜人民法庭

案例编写人:严越春

六、杨某某与张某某人格权纠纷一案

报送部门:民事审判第一庭

案例编写人:陈方

七、宜宾某某公司诉李某甲、李某乙侵犯商标权纠纷案

报送部门:三江新区人民法庭

案例编写人:刘琳、何啸

八、唐某某诉某公司城市公交运输合同纠纷一案

报送部门:民事审判第二庭

案例编写人:程勇、蒋波、高阳洋

九、宜宾某某物管公司诉宜宾某某房产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报送部门:菜坝人民法庭

案例编写人:李德其

十、王某某诉某村一组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

报送部门:民事审判第三庭

案例编写人:肖必春、喻靖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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