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注册制实施以来,证监会对于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重新定义。在审核中,监管部门会从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两个方面来评估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外部因素主要包括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而内部因素则包括企业的产品竞争力、财务状况、技术水平等。根据具体的政策规定和审核要点,企业需要做好自身持续经营能力的论证和证明。

其中,政策规定主要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5号》等文件。这些文件规定了持续经营能力的要求,包括发行人业务完整、不存在重大纠纷和风险等。

在实际审核中,证监会会进行针对性的问询,要求企业就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详细解答。比如,对于与发行人关联的未决诉讼案件,要求企业说明案件进展情况和对财务状况的影响;对于客户和供应商的稳定性,要求企业说明是否存在重大依赖以及相关风险应对措施;对于行业周期和市场变化的影响,要求企业说明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和应对措施等。

综上所述,企业应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问询要点,全面论证和证明自身的持续经营能力。只有在经受住证监会的审核并能提供充分的证明后,企业才能顺利通过审核并进行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