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在税局代开出的发票所取得收入会并入年末的综合所得税计税吗?!
答:
个人代开发票不一定会计入年终汇算中。年终汇算清缴需要区分为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两部分。综合所得一般不提供发票,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稿酬所得。但有些情况下,比如某些单位的劳务报酬等,综合所得也需要提供发票。
经营所得根据税法规定需要合并计算,例如个人运输代开的运输发票需要并入经营所得进行计算年度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因此,是否将代开的发票并入综合所得需要根据该收入是否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来进行区分,如果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则应将其并入综合所得进行汇算申报。
以下内容参考阅读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2019_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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