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原配好!”江苏,一女子和老公结婚后,觉得老公不行,毅然决然地要求离婚,然后轻车熟路地迎来了第二段婚姻。哪曾想,第二段婚姻,并没有想象的好,后悔之后,女子离了婚,开始带着孩子,重新追求第一任老公!
(来源:速看视讯)
周晓琳望着那红色的证书,心中五味杂陈,既有解脱的庆幸,又有深深的后悔。
曾经,周晓琳认为自己找到了人生的另一半,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结果呢,这段婚姻,让她深深受伤。
周晓琳的事情,还要从她的第一任丈夫说起。
周晓琳和第一任丈夫结婚后不久,两人迎来了他们的孩子。第一任丈夫,虽然没有天天把甜言蜜语挂在嘴边,但为人本分,可靠,是一个不错的对象。
可那时候的周晓琳,并不懂得生活的真谛,她觉得第一任丈夫不够上进,也没能带来她理想的生活,于是经常和对方发脾气,吵架。
伴随着越来越多的矛盾,周晓琳开始怀疑,自己当初的选择,是不是做错了?自己为什么会选这样一个人当自己的伴侣?
最终,周晓琳选择和第一任丈夫离婚,然后带着孩子独自生活。
离婚后的周晓琳,突然发现生活没有想象的容易,每天都要早出晚归,既要工作,又要带孩子,随后,周晓琳又轻车熟路地迎来了第二段婚姻。
在周晓琳看来,第二任丈夫更浪漫,也更懂她,她和第二任丈夫的婚姻,将比第一段感情,更加顺利。
结果呢,周晓琳很快就发现她错了!
周晓琳觉得,第二任丈夫,只适合当恋人,不适合当伴侣,生活的最终归宿,当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就这样,周晓琳结束了她第二段婚姻。
周晓琳的生活,像一部三段式小说,结婚,离婚、再婚,然后她碰到了她的大儿子,心头顿时一酸。
周晓琳开始感到后悔,她想起了那些过去的日子,那些甜蜜的时光,心中涌起一股复杂的情感。
周晓琳看着大儿子的穿着,看着对方眼神中失去的自信,她开始怀疑自己当初的决定是否正确,她是否真的应该离开那个人?
这时,周晓琳也意识到,儿子需要的不仅仅是一个妈妈,更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庭。
周晓琳考虑了很久,她觉得即便是为了孩子,也应该鼓足勇气,和第一任丈夫复合。
就这样,周晓琳重新联系了原配,并表示了她想要复婚的愿望。
周晓琳说:“二婚真的没有头婚好过。”
经过一番纠缠,第一任丈夫在犹豫中,答应了周晓琳复婚的要求,周晓琳呢,突然笑得像个胜利者。
周晓琳表示:“现在他终于答应跟我复婚了,兜兜转转还是我们,夫妻还是原配的好!”
1、法律怎么看周晓琳的事情呢?
《民法典》第 1041 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每个公民都享有结婚、离婚和再婚的权利。
只要周晓琳第一任丈夫自己愿意,不管周晓琳已经结了几次婚,两人都可以重新形成婚姻关系。
即《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并分别发给结婚证。男女双方自取得结婚证起,确立夫妻关系。
2、有网友翻译说:“她的意思是,我跟别人试了试,发现还是原来的好。”
有意见说,“这好比碗里的饭吃了半碗,被别人拿走了,然后又回来了,这样的饭更香了?”
也有人猜测,“怕不是原配的好吧,是发现自己找不到比原配好的,没办法了,只能吃回头草?”“二婚算计多,现在有能力的,有几个会娶二婚带娃的?”
周晓琳的选择,注定会带来很多闲言闲语,但希望她理解《民法典》第1043条的规定。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希望她能和第一任丈夫好好过日子,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而不要朝秦暮楚,吃着碗里看着锅里。
最后,既然决定要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就要认真履行一个母亲的义务,以及妻子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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