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货车的最怕遇到车匪路霸,因为一趟活本来就挣不了几个钱,遇到这种恶人可能白干了,关键是这种人不受惩罚才是恶的根源,高速上车坏了,那基本上就要被宰,因为每一段高速都被承包了,各种天价修车拖车费层出不穷,原因何在?
12月17号讯,四川成都“高速服务区司机被殴打”引发热议,货车司机车坏了,自己维修期间被服务区经营修车店的人阻挠殴打,警方赶到后,修车店的人依然霸占着司机的轮胎,不让修理,不过最终被警方赶走,如此一群人竟然不追究刑事责任,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货车司机在高速上车坏了,于是到服务区更换轮胎,这种活找修车的那肯定是天价,自己修也不是难事,于是司机就想着自己更换,没想到才将旧胎卸下来,服务区修车店的人就赶过来阻拦,对方不让司机干活。
不仅阻挠司机修车,还动起了手,修车店的人坐在司机轮胎上阻挠,说服务区是他们的地盘,不允许其他人在这里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司机都给气笑了,自己换个轮胎怎么成非法经营了,这明显是诬陷。
对方不让修,司机也无法上路,无奈之下只能报警求助,警方赶到后,修车店的人依然不为所动,还称这就是他的地盘,不允许任何人在此地非法经营,这伙人来自浙江,他们只是租了服务区的铺子看展修理业务,却从此霸占了服务区所有的修理活动。
因为货车司机疑被打受了伤,民警拨打了120来处理,而修车店的人还叫嚣,打官司都不怕,这就是他们的地盘,民警说,你说整条高速公路是你们的也可以,拿出法律文件来,任何人车坏了,自己修或者喊人来修,都是正当行为,修车店无权阻挠。
但修车店的人依然不讲理,说他们承包了服务区的修车业务,民警说,如果继续阻挠要带去派出所,最终将这些人训诫了一顿,货车司机开走了货车,这就是明显的恶人,服务区没有禁止自己修车,凭啥要让你修,这不是强迫买卖吗?还敢动手打人,应该按照寻衅滋事严惩。
一次不处理这种人,总有车主被侵犯权利,小恶不除必将造成大患,这种违法作恶的商家就应该永远禁止其从事这个行业,而不是教训几句就完事,车费路霸不除,司机们永远提心吊胆。
车匪是指在交通(一般是中长途)中途,强行拦车要钱的人。路霸是指地方黑势力划定一定的线路向过往车辆收取买路费或索要其他莫须有的费用的人。
根据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发布的通告,对车匪路霸实行严处快处,根据其性质不同,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对突发事件和性质恶劣的案件,可以予以现场击毙。广大人民群众“对持械正在进行抢劫的车匪路霸暴力犯罪,可采取一切制服手段。在制止犯罪中,造成车匪路霸暴力犯罪嫌疑人伤亡的,不负刑事责任。人民警察对持枪、持刀、持械或持其它危险物品负隅顽抗的车匪路霸犯罪嫌疑人,可以使用武器甚至将其当场击毙。
严厉打击
一、各人民法院特别是铁路、公路沿线“车匪路霸”犯罪活动十分猖獗地区的人民法院、铁路运输法院应当高度重视对这类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要积极组织并加强审判力量,密切配合公安、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车匪路霸”犯罪活动。
二、在审理“车匪路霸”犯罪案件中,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加强打击力度。对于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规定的犯罪分子,都应当严格依照该决定迅速及时审判。三、对于“车匪路霸”犯罪案件中集团犯罪的首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以及累犯、惯犯,要坚决依法从重惩处,该重判的要重判,罪当处死的,要坚决判处死刑,决不能手软;对长期在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流窜作案的犯罪分子,一般不能适用缓刑。四、对于“车匪路霸”犯罪案件中的初犯、偶犯、从犯,以及有自首、检举立功等情节的犯罪分子,仍应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以利分化瓦解罪犯,集中力量严惩为首及罪大恶极、屡教不改的犯罪分子。
五、要注意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选择典型案件,通过公开审理,集中、公开宣判一批罪恶重大的“车匪路霸”犯罪分子。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大造严厉打击的声势,广泛进行法制宣传,以威慑犯罪,教育群众,坚决与“车匪路霸”犯罪作斗争,检举揭发其犯罪活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沿路、沿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维护好交通运输安全,把社会治安进一步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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