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一男子找了一位保姆照顾母亲,希望母亲晚年幸福,结果保姆趁男子不在,对其母亲恶语相向。男子得知后,当即决定辞退保姆,不料,保姆赖在家里不走,要男子赔偿两个月的工资!网友:要互相理解和包容!

(来源:第一帮帮团)

这天,潘先生进门后,看到母亲颤颤巍巍地坐在沙发上,满头花白的头发,皱纹布满了额头和眼角,心里一阵酸楚,

他走过去轻轻拍了拍母亲的手,关切地问道:“妈,您今天感觉怎么样?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潘先生非常孝顺,他希望能陪在母亲身边,一直陪伴和照顾年迈的老母亲。

可因为生活和家庭原因,他做不到,思来想去,潘先生决定找一位保姆来帮忙照顾。

“母亲年龄大了,没人照顾不行。”

就这样,潘先生找到了保姆钟某,两人见面时,潘先生对她的感觉还不错,觉得她做事认真,能干,手脚也麻利,可以照顾好自己的母亲。

但钟某没做多久,母亲就向潘先生反映,说她的态度不好,经常骂她!

潘先生一听,这怎么行?随后潘先生找到钟某,提出要辞退她。

没想到,钟某一听要被辞退,顿时情绪激动起来,说她没有。

钟某解释说,有时候潘先生母亲跑到卫生间,她就在外面喊她,摔倒了你就在床上动不了了,要去医院了。

钟某表示,这不是恶语相向,并表示自己在这段时间里付出了很多,潘先生不能就这样辞退她,辞退了她找不到工作。

潘先生不听,潘先生表示,母亲和他说了,她和钟某两人相处得越来越不好,现在他是请神容易送神难!

原来,潘先生提出要辞退钟某后,钟某要潘先生赔她两个月工资,还说拿到赔偿立马走人。

可潘先生觉得这样没有道理,于是和钟某僵持起来,并向媒体求助。

法律怎么看这事,钟某提出2个月工资的赔偿,有法律依据吗?

有意见提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协商一致,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所以钟某的主张,没有问题。是这样吗?

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因为潘先生和钟某之间形成的是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不能适用劳动法的规定。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

实践中最常见的雇佣关系,就是请保姆或者请帮工。

和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管理与被管理,控制与被控制不同,雇佣关系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没有隶属性。

雇佣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标志。

通俗地讲,和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同,解除雇佣关系,只需要把工钱结清,不需要任何的补偿、赔偿。

其次,潘先生辞退钟某后,钟某赖在潘先生家中,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包含两种情况:

1,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

2、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

钟某赖在潘先生家里,拒不离开的行为,属于第二种。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处10-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10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元-500元罚款。

最后,做住家保姆的工资虽然不错,但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是谁想干就能干的!

这也提醒某些人,想要挣保姆这份钱,就要有做保姆的耐心、仔细和态度,耍赖、撒泼打滚是行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