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东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景东县人民法院、景东县公安局等10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规定了民事支持起诉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及内容。即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案件协查及线索移送机制、建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协作配合机制,确立检察机关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范围。通过加强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协同配合,确保让符合支持起诉受案条件的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该《意见》的出台有力地促进了民事检察工作与民事审判、法律援助、劳动保障等工作的有效衔接,搭建了共同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新平台。
下一步,景东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其他行政部门沟通协调,主动担当、履职作为、服务大局,积极参与创新社会综合治理方式,为促进景东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本报记者 谢玉鑫 通讯员 何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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