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联建光电 股票代码:300269) 披露《关于补缴税款的公告》。
该《公告》显示,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对公司的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2017年度少计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131966437.82元,该行为造成少申报缴纳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 19794965.67元。联建光电补缴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并将其计入2023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影响联建光电2023年度的净利润约4000万元。
该《公告》对补缴税款情况进行了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追缴公司少缴的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19794965.67元。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为了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拟通过现金资产赠与方式,承担上述补缴税款和滞纳金。
据了解,联建光电前期与并购标的交易对手方签署相关资产收购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因并购标的2017年度的业绩承诺未达标,交易对手方需以股票回购注销或现金补偿的方式向联建光电支付业绩补偿款。
由于对赌协议系为解决交易双方对并购标的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等风险,并结合并购标的实际情况而设计的包含了股权回购、现金补偿等措施的约定,其过程存在复杂性,相关税务处理在当时税法领域理论与实践过程中,未有明确的文件规范。联建光电基于对当时税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市场上其它上市公司相关处理方式,将交易对手方确认的业绩补偿款计为当期营业外收入。
同日,联建光电发布《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称,为支持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经与控股股东广东南峰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南峰投资”) 协商,其拟向公司进行现金捐赠,金额为4000万元,公司无需支付对价,亦不附有任何义务。该笔捐赠资金主要用途为由联建光电补缴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
该《公告》进一步显示,南峰投资为联建光电控股股东,系联建光电关联法人,本次联建光电受赠现金资产构成关联交易。此外,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据悉,联建光电成立于2003年,2011年成功在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是一家LED显示屏供应商,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中高端LED显示设备及显控系统的研发、制造、工程安装和售后服务等整体解决方案。目前,联建光电的LED显示业务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超过90%,其将继续贯彻落实聚焦LED显示业务的战略规划。
2023年前三季度,联建光电实现营业收入7.34亿元,同比下降24.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90.39万元,同比增长1176.44%。其中,第三季度,联建光电实现营业收入2.31亿元,同比下降51.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6.11万元,同比下降49.96%。
截至1月3日收盘,联建光电股价为6.11元/股,总市值为33.55亿元。
综合报道,图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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