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吕雅萱
界面新闻编辑 | 翟瑞民

备受关注的余华英拐卖儿童案迎来新进展。2023年1月8日,据央视新闻报道,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对余华英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

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

我国法律中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原因包含两种情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此前在2023年9月18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处余华英死刑,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2023年11月28日,此案二审开庭。据上述央视新闻报道,庭审后,检察机关以经公安机关初查又发现上诉人余华英在云南省还涉嫌拐卖儿童的其他犯罪事实,有漏罪没有处理,为全面、准确、有力打击犯罪,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上诉权,建议将本案发回重审。

余华英拐卖儿童一案为何会发回重审?1月8日,原告杨妞花的代理律师王文广告诉界面新闻,法院认为原判遗漏了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如果直接把遗漏的犯罪事实加进既有犯罪事实中审判,会剥夺被告人对新增犯罪事实的上诉权,这不符合法定程序,因此要发回重审。

“余华英既有犯罪事实是拐卖了11名儿童,如果警方后续又发现了一个曾被她拐卖的儿童,也不能把这个儿童直接加进原有拐卖11名儿童犯罪层面去判决”,王文广说,余华英对每一起犯罪事实都有权利提起上诉,该案后续将一审重审,如果余华英对犯罪事实不服,可以继续提起上诉。

法院对余华英的死刑判决是否有可能改变?王文广认为,法院在既有犯罪事实基础上已经判处余华英最高刑期,基于漏罪的重审,应该对原有死刑判决结果没有影响。他表示,暂时还不知道漏罪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不排除有新的受害人参与进来。

余华英今年61岁,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人,从1993年到1996年短短3年多时间里,余华英和龚某良一共拐卖了来自多个家庭的11名儿童。2000年,余华英曾因涉嫌拐卖儿童被抓。当时,余华英被邯郸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两个月后释放。2004年,她在云南再次作案时被抓,后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以假身份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服刑期间,余华英获减刑3年。2009年出狱后,余华英返回重庆市南岸区居住。

2021年,“女子被拐21年致双亲去世”一事引起舆论关注。上述被拐11名儿童之一的杨妞花长大后通过短视频寻亲成功,遗憾的是,杨妞花的父母在其被拐后几年,因承受不了失去女儿的打击相继去世。杨妞花随即报警,2022年6月,贵阳市南明区警方抓获余华英。2023年9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余华英死刑。

“杨妞花希望尽快拿到最终判决,尽快对余华英执行死刑,但另一方面,她也理性支持重审,如果能通过余华英找到更多被拐儿童,我们宁愿让余华英多活一些时间。”王文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