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王宏伟请求辞去济宁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4年1月9日济宁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济宁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

接受王宏伟辞去济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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