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有效地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悬赏公告一

悬赏时效: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

执行案号:(2021)京0117执1554号;

执行依据:(2020)京0117民初346号;

执行标的总额:6.6万元及利息;

未执行到位标的金额:6.6万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提供有效线索的,查找到上述被执行人王贤海财产(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财产)并执行到位的,给予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举报人可采取电话、邮寄,或直接前往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一层接待处进行举报。

邮寄地址:北京市平谷区谷丰路196号平谷法院执行局

举报联系人:王法官

联系电话:89966750、89966738。

悬赏公告期间及悬赏金兑付时限:

悬赏公告期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止。有关人员在上述悬赏公告期间内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悬赏金于法院收到执行款后由申请执行人向其兑付。

悬赏公告二

悬赏时效: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

执行案号:(2010)平执字第01471号;

执行依据:(2009)平民初字第03798号;

执行标的总额:32万元及利息;

未执行到位标的金额:32万元及利息;

若所提供线索真实有效,使案件得以全部执行或部分执行,申请执行人汪俊承诺,愿意从执行总案款中拿出5万元作为本案悬赏通告,如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或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或者部分可执行财产等情况,愿意根据执行金额比例同等奖励提供线索的人;如提供被执行人王培旺、陆红等信息,并且拘传到执行局等情况,愿意再拿出1万元奖励给提供执行线索的相关人员。

举报人可采取电话、邮寄,或直接前往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一层接待处进行举报。

邮寄地址:北京市平谷区谷丰路196号平谷法院执行局。

举报联系人:王法官

联系电话:89966750、89966738。

悬赏公告期间及悬赏金兑付时限:

悬赏公告期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止。有关人员在上述悬赏公告期间内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悬赏金于法院收到执行款后由申请执行人向其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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