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基本原理应用(4)——违反充足理由律的逻辑错误
(本文比较长,希望大伙有耐心读完,您也可以直接去阅读后半部分的例子分析。)
逻辑学有四个重要的基本原理,分别是同一律、排中律、矛盾律及充足理由律。本文主要讨论与充足理由律有关逻辑错误。
什么是充足理由律?
充足理由律是逻辑学的基本规律之一,通常表述为:“在同一思维和论证过程中,一个结论被确定为真必须有充足理由。“。也就是说,必须有充足的理由才能推理得到正确的结果。
进一步描述这个要求就是,在论证过程中,任何结论(推断)都必须有理由;理由必须真实;理由必须充足;理由与推断之间有必然联系。
充足理由律包含有两方面哲学含义:
第一,一切事物都有一个成因,这个成因决定了这个事物为什么会存在,为什么它是真实的,为什么它是这个样子而不是另外的样子。人们认识了这个成因,也就认识了这个事物,也就可以改变这个事物。
第二,事物的感性存在和直观存在不是最重要的,事物背后的成因才是最为重要的,最真实的。
充足理由律的作用
充足理由律能保证思维的可论证性。说话、写文章或讨论问题,只有具有可论证性,才能有说服力。
充足理由律是论证和反驳的逻辑基础。没有充足理由律,就很难说清楚论证与反驳所必须遵守的规则。
充足理由律是任何一种逻辑过程中需要的表达形式都必须遵守的规律。在论证的过程中,需要运用概念、判断和推理等逻辑形式,并且都不能违反充足理由律。
充足理由律只是思维或论证过程中的规律,本身没有真假,所用的理由是真是假,是否充足,不是充足理由律能够确定的,只能由实践和具体科学来解决。
违反充足理由律的逻辑错误
理由虚假
所谓理由虚假就是主观臆造为理由,把根本不存在的虚假判断当作论证的理由。比如张冠李戴来以假当真,或者捏造理由来以假乱真等等。
推不出来
就是作为理由的判断虽然是真实的,但是用来论证的理由不充分,或者理由与结论之间没有逻辑关系,最终无法推论出真实的结论。
造成理由与结论之间没有必然联系的原因很多,比如主观臆想、以偏概全、以立场为依据而不是以事实为根据、违反推理规则等等。
关于推不出来的错误,我们在中学的数学学习中已经学习过一部分内容。例如,在证明因果关系的时候有两个条件,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如果只有必要条件而不具备充分条件的时候,结论是不能得到证明的。
因果倒置
这种错误的表现很容易分辨,就是把结论当作理由,把理由当作结论。
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是充足理由律的基础和必要条件。
如果思维不同一,自相矛盾,模棱两可,那就根本谈不上有论证性。如果概念和判断本身的确定性存在疑问,那就无法说清楚判断与判断之间的联系是否合乎逻辑的关系。
充足理由律是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的必要补充。
思维或论证的过程,要求概念和判断本身符合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具有确定性;除此以外,还要求判断与判断之间的联系具有必然性,这就需要充足理由律。
一个思想(结论或推断),只有遵守四条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才能确定它合乎逻辑。任何正确的思想,都必须同时遵守这四条逻辑思维规律,才能做到概念明确,判断恰当,推理逻辑,论证有说服力,才能确定它是合乎逻辑的。
举例说明违反充足理由律的逻辑错误
前些日子,白岩松在一档节目中,一脸惊悚的发问:如何解决百姓有钱不敢花?并解释说,如果老百姓把存钱都拿出来花,肯定能带动内需,促进内循环。
这个话题网络上已经有很多人在讨论,本文不讨论是非对错,仅仅从逻辑学的角度对他的话中出现的逻辑错误进行分析。
“如何解决百姓有钱不敢花?”
然后某个专家就巴拉巴拉说了一大堆如何改善消费环境、提高消费体验等等的解决方案。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在网络上找到这个视频。
两个人的一问一答就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论证过程。
首先,我们先来分析“有钱不敢花”这句话,从逻辑上来说,这是一个结论,是对现实状态的判断。
在上文提到了“在论证的过程中,需要运用概念、判断和推理等逻辑形式,并且都不能违反充足理由律。”那么对于他的这个判断,也必须符合充足理由律的要求。
“有钱不敢花”这个判断包含了两个事实分别是“有钱”和“不敢花”,下一步就要看看这两个事实是否正确。
从现在的消费情况来看,“不敢花”这个事实肯定是真实的,我想多数人都不会有异义。“有钱”这个事实,是真是假?在网络上有很多分析,在这儿我就不不多说了,大伙都有自己的判断。
那么,不论他这个“有钱不敢花”的结论是真是假,“不敢花”是当前的真实存在,肯定是真实的;其他的这儿就不分析了。
其次,再看看专家的回答。从逻辑学上,专家的回答是对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这些方案也就是对所提问题进行论证的理由,也就是说“消费环境、消费体验”等等原因是“有钱不敢花”的部分理由。是不是还有其他理由,专家没有说。
为什么“有钱不敢花”,网络上有很多分析,本文不进行深入分析,只想说“消费环境、消费体验”等等原因的确是我们当前现实存在的,也是真实的事实。
那么问题来了:结论“不敢花”是真实的现实存在;理由“消费环境、消费体验”等等原因也是真实的现实存在,为什么会遭到那么多批评?现实中真实存在的理由,现实真实存在的结论,却给人一种荒诞的感觉,原因是什么?
个人观点,原因就是违反了充足理由律的逻辑规律!
人们怀疑的不是理由和结论,而是理由到结论的论证过程中是不是真的有充足理由!
还记得中学时期学过的“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的朋友,答案不言而喻。
“为什么出现这种反逻辑的荒唐事?”
这个问题值得每一个人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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