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繁荣节日市场,促进经济消费,规范城区春节期间市容环境秩序,营造整洁有序、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经报请县政府研究同意,按照“集中设置、方便群众、疏堵结合、安全规范”的原则,在城区设置13 处临时便民年货摊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置路段
(一)执法一大队辖区:开发区什字北侧(农行门口)、开发区什字南侧(电力宾馆家属楼);
(二)执法二大队辖区:汉唐街文化演艺广场、圣地广场、西雁凯尔亮超市门口、六幼南侧小广场、二幼东侧人行道、朝阳农贸市场;
(三)执法三大队辖区:汇福广场南侧人行道、红军北路、文星街两侧、新市场前门、文昌路(文昌小学操场后);
二、设置时间
经营时间:2024年1月18日( 农历腊月初八)至2024年2月24日(农历正月十五 );
三、经营种类
便民年货摊点经营种类包括干果、炒货、水果、糖酒副食、春联、灯笼、年画、生活用品等年货。城区商场设置便民年货摊点需报请会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登记备案后,参照以上要求执行。
四、登记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0 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会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会师镇开发区瑞金路76号)。
3、所需证件: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彩色照片2张登记,并办理《临时占道经营登记备案证》,摊位号按申请报名时间先后顺序确定。
五、经营要求
(一)申请的摊点必须由申请人本人经营,严禁将摊位倒卖、转让谋取利益;
(二)各摊点必须严格服从管理,在规定时间、地点、位置规范经营,不得超区域、超时限经营;
(三)各摊点经营活动不得影响居民群众正常工作休息,不得干扰道路交通秩序;
(四)各摊点经营期间禁止使用高音喇叭等音响设备招揽顾客,严禁噪音扰民;
(五)各摊点不得搭建帐篷等经营设施,经营结束后不得在经营场地堆放经营物品、杂物等;
(六)各摊点自备垃圾收集容器,保证摊位周边卫生干净整洁,对违反或不服从管理的经营户,依法进行处罚或取缔;
(七)凡不按照规定设置或在非指定区域擅自占道摆摊设点兜售商品的,县执法局将依据相关规定,依法予以查处;
(八)如遇政府重大活动需要和突发事件,各经营户应无条件随时配合调整经营时间或关闭临时便民年货摊点。
请广大市民和经营者相互转告,积极支持配合,共同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联系电话:0943-3229290
会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1月16日
会宁县临时便民年货摊点设置表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