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万秀区云盖路及周边交通组织的通告

根据万秀区云盖路及周边交通需求的变化,为缓解万秀区云盖路周边区域交通压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条、第三十九条等有关规定,决定对万秀区云盖路及周边交通组织予以优化调整,具体如下:

一、自2024年1月29日起,云盖路由自东向西单向行驶调整为自西向东单向行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允许双向行驶)

二、取消云盖路原有的路内小汽车临时停车泊位;大东路小学对开路段上、下学时段允许车辆即停即走。

三、石鼓路与西江二路交叉路口禁止左转,在西江二路大东市场对开路段增设允许车辆掉头标识。

四、石鼓路段(石鼓路与云盖路交叉路口至石鼓路与西江二路交叉路口路段)沿线禁止占道经营、乱摆乱卖等非交通活动。

五、以上采取的优化调整交通组织措施以现场实际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为准。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依法依规文明出行,共创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梧州市公安局

梧州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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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李国民 孟远航

编 辑:黄俊兴

校 对:黄 丽

素材来源: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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