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更新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问题
2023年12月2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公布自治区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的通知》,该文件的发布仅适用于因产业化、城镇化发展需要的征收土地补偿工作,与土地二轮延包政策和土地流转工作没有任何联系。
二、关于2026年土地二轮延包到期后续政策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曾明确指出要“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也明确指出了“现有承包地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由农户继续承包,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以各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为起点计算”。
2024年1月23日,农业农村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明确指出“将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试点工作”,预计试点工作结束后将全面开展延包工作。
三、关于土地流转的问题
按照通辽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2024年我旗将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基础,大力推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目前,主要推广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有土地流转和农业生产托管两种模式。
土地流转模式是指: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引导和支持农牧户采取转包、出租、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采取互换等方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同时,鼓励农牧民以承包地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组织,允许农牧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农业生产托管模式是指:农牧户等经营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条件下,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有能力的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完成的农业经营方式。通俗地讲,就是农牧户将本应自己完成的农业劳动,全部或部分委托给受托方,并向其支付一定费用,经营成果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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