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佛罗里达不养闲人定律风靡网络,阿拉巴马州也不甘示弱整起了“活”。美国首例用氮气进行的死刑处决:行刑过程整整持续了32分钟,其中犯人挣扎了15分钟,最终因缺氧致死。

首次实施就出现了这么大的争议,甚至产生了将该行为比作人体实验的声音——这对于崇尚“政治正确”的美国显然很难成为主流。

对于氮气处死,支持者认为这是无痛的,而反对者将其比作人体实验。对此,我们应该先从氮气处死的原理入手,去理清事情的真相。

氮气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气体。其在空气中的含量为78.14%,它与二氧化碳、甲烷、乙炔、氖等都是直接窒息性气体。

在此之前,“氮气窒息”的方式几乎是用来处理牲畜的。而该方式的原理就是利用的就是牲畜吸入氮气,而减少和逐渐杜绝氧气吸入,从而阻断了呼吸链,产生了窒息。

氮气处刑的本质是利用高纯度的氮气减少乃至杜绝氧气的摄入,从而产生窒息。根据该方式的设想,人类如果只吸入纯氮气,人会在17~20秒内失去知觉。这就意味着,氮气窒息会使犯人在不知不觉中昏迷,而后因缺氧死亡。

理想是丰满的,但现实却是非常骨感。氮气处刑或许设想是无公害的,人道的,但却实实在在忽略了“人的主观能动性”。

求生欲是人类的本能。史密斯作为世界上第一个被使用该方法处死的罪犯,他在被迫的状态下被戴上面罩,求生的本能驱使他挣扎了十五分钟才缺氧而死,在这期间他无时无刻不在与痛苦做斗争。

从感性的角度来说,我并不觉得氮气处刑过于残酷,因为对于一个不懂得尊重生命,随意伤害他人的恶魔而言,任何死亡的方式都太过仁慈。

但是抛开成见,试着用双手掐住脖子,不用十秒你就会受不了了。这就是窒息感:长时间的窒息会导致眼结膜点状出血,面色发绀,瞳孔散大等痛苦现象,直至死亡。

在我国古代,有一项残酷的审讯方式叫“加官贴”与氮气处刑有一定相似之处。通过桑皮纸浸湿贴在犯人的脸上,层层增加以提升窒息感,让犯人体验精神与生理上的双重痛楚。

而巧合的是,氮气处刑的另外一项饱受争议的点正是对犯人“精神上的折磨”。联合国专家认为,通过气体窒息进行的实验性处决,可能会违反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处罚的规定。

也因此,氮气处刑除非流程被优化完善,否则很难成为一种全新的主流处刑方式。史密斯的“悲惨体验”相较于他的恶行不值得被同情但却是在告诫我们人们:不懂得尊重生命与他人的人,世界也绝不会尊重你。